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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00:09 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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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文化讯(记者 王跃) 在接过孙子递过来的16.8万元现金后,赵春余内心百感交集。原本是骨肉至亲,却最终不得不通过法律的手段将自己应得的赔偿金要了回来。

  为深入推进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用一周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集中执行攻坚行动。4月24日上午9时,在全省集中执行攻坚行动启动当天,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圆满执结了申请执行人赵春余与被执行人郭新宇继承纠纷一案。

奶奶将孙子告上法庭

  据了解,此案件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系祖孙关系。2015年10月20日,被执行人郭新宇的父亲郭海涛因公伤逝世 ,郭海涛单位支付了死亡赔偿金100万元。因郭新宇的母亲已于2012年6月去世,所以郭新宇将100万元赔偿金全部领取。虽然从这笔“巨款”中支付了10万元的丧葬费,但剩余的90万元则全部落到了郭新宇手中。

  然而,作为死者的母亲、郭新宇的奶奶,今年77岁的赵春余理应分得一部分赔偿金。但由于23岁的孙子郭新宇一直占赔偿款,赵春余迫于无奈,于2016年8月将孙子郭新宇起诉至辽源市龙山区法院。经审理,龙山区法院判决郭新宇一次性给付赵春余31.8万元。

孙子将名下银行卡“清零”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新宇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并将名下6张银行卡全部归零。无奈之下,申请执行人赵春余向辽源中院申请提级执行。

  经查,郭新宇系某机关工作人员,辽源中院通过与郭新宇工作单位联系找到了其下落,并依法送达了执行全部法律文书。

  经多次做郭新宇思想工作,郭新宇虽到医院看望奶奶赵春余,但要求给付执行款时态度蛮横,声称余款90万元全部挥霍,现在没有钱履行判决。

祖孙二人终于达成和解

  昨日,执行攻坚行动启动之后,辽源中院积极部署执行团队,立即驱车前往被执行人郭新宇工作单位,并将其拘传至辽源中院。在法院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郭新宇当场给付申请执行人赵春余人民币16.8万元现金。

  据了解,今后全省各级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惩处力度,迫使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强化失信惩戒措施,通过更多的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同时,与公安机关密切协作,加强对拒执行为的刑事打击,确保不让法律打白条,实现“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庄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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