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伊协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阿訇日常行为守则(试行)》,要求全体阿訇共同遵守。
《守则》共有爱国爱教、凝心聚力,遵纪守法、依法办教,坚守中道、抵御极端,增进团结、促进和谐,加强学习、提升素养,服务社会、发挥作用,促进发展、助力脱贫,严于律己、守住底线八个方面的内容,其中包括不散步违反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言论,不组织参与、支持非法宗教活动,不接受、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擅自接受境外带有附加条件的宗教性捐赠等十个不准。要求全体阿訇高举爱国爱教旗帜,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积极主动地适应时代发展需要,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弘扬伊斯兰教中道、和平、仁慈、宽容、和谐的思想理念,自觉维护现有宗教格局,推进伊斯兰教事业健康发展。要求全体阿訇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各项工作,积极参与脱贫攻坚行动,助力脱贫攻坚计划,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展示伊斯兰教界人士的新风貌,树立伊斯兰教界人士的新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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