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何建文 通讯员/程钰钊)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东莞车管所”)5月17日发布公告,截至当日,东莞市共有90700辆汽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未到东莞车管所办理注销登记。经统计,其中有75503辆小型客车,因连续3个周期逾期未年审,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汽车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主办理汽车报废要走哪些流程?驾驶报废车上路行驶将面临哪些处罚?日前,记者采访了东莞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解读大众关注规定出台的热点问题。
办理报废需到指定企业
据东莞车管所民警介绍,这一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90700辆汽车中,挂车、货车和农用车共计15000多辆,均是因为超出使用年限被强制报废。其余75503辆小型客车,还在正常使用年限内,但因为连续3个周期逾期未年审,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
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和东莞市供联再生资源拆解有限公司是取得国家商务部和广东省商务厅资格认定的机动车回收报废专业定点企业,东莞车主需要到这两家公司办理汽车报废业务。东莞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设在东城莞温路温塘西路269号,咨询电话0769—22631483。东莞市供联再生资源拆解有限公司设在麻涌镇大盛村马士基路,咨询电话0769-88228368。
私家车车主需要带齐以下资料,才能到这两家公司办理汽车报废业务:1.业务委托书,2.车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4.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如果车辆是事故车,需到交警部门开具事故认定书;如果车辆是火烧车,需到消防部门开具火烧证明。如需委托他人办理报废车报废手续,还要补充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车主手写的委托书。
驾驶报废车将吊销驾照
民警指出,汽车达到报废标准后,车辆的性能、安全系数都会降低,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因此,汽车达到报废标准时应该及时报废,不得继续上路行驶。
民警提醒,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对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除收缴车辆强制报废外,对驾驶人处15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此次被报废的75503辆小型客车,均是因为逾期3个周期未通过检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自新车登记注册之日起,非营运类小型客车6年内每两年进行一次检验,6年后每年进行一次检验,15年以上则需要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据介绍,一些车主因为种种原因,忘记及时进行年审检验,导致自己的车达到了强制报废标准。民警提醒,车主要留意车辆的年审检验日期,按规定及时进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