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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6日08:41 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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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1月15日讯(记者陈延鹏)13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广场舞健身活动的通知》,明确规定不得在烈士陵园等庄严场所开展广场舞健身活动,对此,记者对位于金牛岭公园的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进行了走访,管理人员明确表示:陵园内禁止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

    14日上午,蒙蒙细雨笼罩下的金牛岭公园散发着芳草的气息,爱好锻炼的市民撑着伞在公园里悠闲地散步。靠近公园东门的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显得格外幽静,雨水沿着一级一级的台阶缓缓流下,在园林式绿化环境的簇拥下,高大的纪念碑庄严而肃穆。

    “在园区内跳舞的很少见,但陵园门口经常有人跳广场舞!”市民符先生表示,每天傍晚都有一群人在陵园门口跳广场舞,虽然没有涉及到陵园内,但该处环境与陵园融为一体,“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几个大字就位于该处,“这种打擦边球的行为有悖陵园作为瞻仰和教育场所的本质,且该处与环绕公园的通道相连,以及靠近居民区,并不适合跳广场舞。”符先生表示。

    “已经注意到国家体育总局的通知,陵园内一直禁止跳广场舞,以及其它和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陵园管理员吴传告诉记者,按照此前国家民政部下达的《烈士纪念涉事保护管理办法》规定,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广场舞显然在禁止之列。

    “陵园内已经设置‘参观须知’,烈士陵园是庄严、肃穆、瞻仰和教育的场所,禁止喧哗、嬉戏、踢球运动等,衣冠不整和举止不雅者同样谢绝入园。”吴传表示,为加强陵园管理,陵园内24小时有人值守,发现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会立即制止。关于陵园门口有人跳广场舞的问题,吴传表示,该处超出陵园管理范围,但建议相关市民尽量降低音乐分贝或选择更加适合的场所。

    金牛岭公园管理处主任岑宏表示,曾有市民反映在解放海南岛战役烈士陵园门口跳广场舞的问题,认为是对烈士的不尊重,而且之前因音乐声过大,遭到金牛新村小区居民的多次投诉。对此,他们曾做过很多协调工作,现已在该处设置相关须知,要求音乐声不要超过55分贝,并要求不要在居民休息时间从事广场舞活动。

    另据岑宏介绍,随着海口城市发展和市民健身意识的增强,到金牛岭公园参与锻炼活动的人群越来越多,导致可从事广场舞等大型活动的场地也变得越来越有限,这就要求市民要更加自觉地遵守秩序,尤其在时间和地点的选择上,尽量不要影响他人和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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