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发公务用车新规: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政解

两办发公务用车新规:党政机关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政解
2017年12月11日 22:29 新京报作者:许雯

  新京报快讯(见习记者许雯)中办、国办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按照规定逐步扩大新能源汽车配备比例。

  多次提出“公务车首选新能源汽车”

  这并非两办首次发文严管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记者注意到,早在2011年1月,两办就曾下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与之相比,新办法首次提出党政机关应当配备使用国产汽车,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公务用车配备新能源轿车的,价格不得超过18万元。

  2013年7月1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也明确要求,政府公务用车、公交车要率先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同步完善配套设施。

  今年11月,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修改情况。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中,政府应当发挥表率作用,建议公务用车和行业用车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河南省人大法制委采纳了这一意见,规定:公务用车和公共交通、出租车、环卫、邮政、快递等行业用车应当率先使用新能源机动车。

  媒体报道称,这是地方性法规首次明确提出公务用车首选新能源车。

  公车改革以来多地加强监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此次重申,越野车不得作为领导干部固定用车,并要求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用车管理台账,加强相关证照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统一的公务用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信息化水平。

  记者梳理发现,自2014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以来,为加强公车管理,强化社会公众监督,多地已加强了公车管理,比如浙江、山东、陕西等多个省份还出台规定推行公车标识化。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已有17个省份相继推行公务用车标识化管理方案,部分省市要求除了标识“公务用车”,还应标明监督电话,以强化公众监督。

  此外,广东、浙江、安徽等省份还为公车加装GPS定位,以实现对公车实行全方位动态监管。2011年起,广州市开始试点公车加装GPS。广州市纪委数据显示,按每年每车减少5000公里节省5000元计算,全市已安装GPS的8491辆车每年节省费用约合人民币4200万元。

  还有部分地区陆续建立了公车管理平台。以山东省为例,该省公务用车改革方案提出对纳入平台管理的车辆实行集中管理,涉及用车、租赁、监管等多项内容。

编辑:李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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