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致北京5人遇难 专家解读电动车的风险点何在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12月13日凌晨,北京市朝阳区十八里店乡一处村民自建房发生火灾,导致5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初查为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根据新京报报道,对于电动车起火具体原因,现场消防人员还在调查中。
虽然电动车起火具体原因尚无法得知,但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问题被推到台前。电动车的风险点何在?目前电动车市场的发展现状如何?该如何加强电动车的监管?记者就这些问题采访了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动力电池应用分会高级顾问方建华。
方建华说,电动车之所以存在风险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包括产品本身问题、使用环节的安全隐患和监管环节的失灵,“电动自行车虽然有标准,但是大部分企业生产都超标。”
记者了解到,1999年5月28日,国内第一部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发布实施,这个以“GB”开头的国标被行业认为确立了电动车的合法地位。
按照标准规定,电动自行车时速不超过20公里,重量不超过40公斤等。但之后几年,市场上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产品已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的限速和限重,几乎很难找到“国标车”。
除此之外,方建华认为,电动自行车在使用环节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为什么很多火灾事故在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结合今天北京的火灾事故来说,从二楼拉出电线本身就存在安全隐患,还要考虑充电场所的环境;目前还不确定引发火灾的电动车使用的是什么电池,如果是铅酸电池,其寿命只有一到两年,超期服役是存在很大安全隐患的。”
新京报记者上午从火灾现场了解到,起火前,一名住户从二楼拉出电线,通过接线板给电动车充电。起火建筑内部电线多处违规,建筑房顶为彩钢泡沫结构,楼内多处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新京报此前报道也提及,2002年10月到2005年间,全国自行车标委会曾对电动自行车的国标启动首次修订工作,但因报批稿中有关整车质量、最高车速、脚蹬安装等条款存在较大分歧而未能完成修订工作。
记者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看到,今年1月,国家标准委曾就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公示中提到,随着社会发展和电动自行车产品的升级,1999年发布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逐步暴露出一些问题,如若干重要技术指标不是否决项,最高车速未提出防篡改要求,部分涉及到机械安全、电气安全、消防安全的指标未在标准中体现等,给消费者和其他交通参与方带来安全隐患。
在方建华看来,1999年标准中规定的时速限制并不滞后,“我认为20公里已经足够了,现在很多交通事故反而是因为电动车时速过快导致的,所以在标准修改方面并不主张提速,而是应该对原有标准中缺失的使用材料、电气安全标准等作出明确。”
此外他还认为,与大部分电动自行车使用的铅酸电池相比,今后应该提倡使用锂电池,后者寿命是铅酸电池的3到5倍,安全系数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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