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男子许某在朋友家喝醉酒后要求朋友将其送回城里,而朋友未遂其愿,许某觉得对方驳了自己的面子,为发泄情绪便拦下公交车将挡风玻璃击碎,许某因犯寻衅滋事罪获刑10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6年7月6日15时许,许某在同村村民任某家喝醉后,要求任某将其送往汉台区,任某将其送至汉中市汉台区武乡镇车站后让其坐23路公交车自行回城,许某认为这是伤了自己的面子,为发泄情绪,许某将车牌号为陕F50363的23路公交车拦住,用手使劲拍打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并将该车雨刮器掰坏。而许某见无人理睬自己,又后退几步,向公交车猛冲过去,用右拳猛砸该车挡风玻璃,导致公交车前挡风玻璃右下侧被砸碎,呈大面积放射形裂纹。
正当许某欲乘车逃离现场时,被这辆公交车司机衡某拦住,许某遂下车追打衡某,衡某见势赶忙躲进公交车内,许某又用路旁手机店门口的宣传旗杆从公交车门戳打对方,衡某关上公交车门后,旗杆被门夹住。许某见状便用脚猛踢公交车门,被周围群众劝解后,许某离开现场。
案发后,经汉中市汉台区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23路公交车前档风玻璃及左侧雨刮器损坏价值为2451元。而在2016年7月11日,任某代被告人许某赔偿公交车前挡风玻璃维修款2700元。
汉台法院认为,被告人许某酒后为发泄情绪逞强耍横,随意损毁公私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构成寻衅滋事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许某犯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许某归案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酌定从轻处罚,但被告人许某具有多次吸毒、携带管制器具等劣迹,可酌定从重处罚。
2017年2月21日,汉台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通讯员 辛晨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上将张阳全国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 【 军事 】 中国正造2支世界级舰队 新舰堆满船坞
- 【 财经 】 2017最杯具故事:年初换5万美元亏2万元
- 【 体育 】 专家团展望骑勇大战:第一人之争暗潮涌...
- 【 娱乐 】 独家:陈红与前夫股权纠纷案二审结束
- 【 科技 】 周鸿祎:王者荣耀一天赚一亿比贩毒赚...
- 【 教育 】 考研“神押题”真相渐浮 李林称已找律...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7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