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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四家出租汽车企业率先承诺“文明服务我先行”服务时不微笑乘客可拒付车费

大连四家出租汽车企业率先承诺“文明服务我先行”服务时不微笑乘客可拒付车费
2018年03月20日 10:12 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自大连市开展出租汽车优质服务暨专项整治以来,3家巡游车企业和一家专车网约车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率先叫响“文明服务我先行”的口号。

  “今天您微笑了吗?”大连公交集团出租汽车服务中心组成出租汽车“微笑车队”,全员公开承诺没有微笑的服务,乘客可拒付车费。并承诺做到“两达标、四放心”,即:仪容仪表达标,车容车貌达标;行车安全放心、服务质量放心、计价收费放心、车厢卫生放心。

  大连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做出“八项服务承诺”:驾驶员不依规使用计价器,乘客可拒付车费;驾驶员不受理明珠卡,乘客可拒付车费;驾驶员车内吸烟,乘客可拒付车费;驾驶员拒载、绕道行驶、强行拼客、不文明服务,乘客可投诉;驾驶员超收费、不“有零找零,无零让零”,乘客可投诉;驾驶员不主动问候、不帮助提拿行李,请乘客监督;驾驶员不主动扶老携幼、帮助病残孕,请乘客监督;驾驶员不遵守交通法规、不礼让斑马线,请乘客监督。

  大连爱心出租汽车公司则倡导“文明在车里·爱心在路上”理念,免费为烈士家属、老劳模、70岁以上孤寡老人提供预约用车服务。

乘客车费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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