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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长当选人因这事被搁置 在社交媒体二度发声

台大校长当选人因这事被搁置 在社交媒体二度发声
2018年04月01日 15:38 环球网

  原标题:正式宣战!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发声明:教育部门应承担法律责任

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图片来源:《联合报》)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图片来源:《联合报》)

  [环球网综合报道]据台湾“联合新闻网”4月1日报道,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原定2月1日上任。然而,台当局教育部门至今仍未核定,公文仍躺在“教育部人事处”。管中闵今天(1日)在脸书(Facebook)上二度发表声明,重话指教育部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不依法核示“新校长聘任案”,致使台大校务决策与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管中闵更坚定表示,为了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定当坚持到底。无异对台教育部门正式宣战、进入司法火线。

  管中闵1月5日当选台大校长后,风波不断。历经1月底重开校长遴选委员会确认管中闵当选“无疑义”,与上月24日,台大校务会议以绝对多数搁置“卡管”的五项提案。

  管中闵于3月22日首度发表声明,要求“教育部”于3月底前决定聘任与否。昨天是3月最后一天,“教育部”仍未作出最后决定。

  管中闵今天二度发表声明,呼应最近法界意见,依“大学法”、“教育部”对本届台大新校长之聘任有其法定期限,最迟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

  管中闵声明全文如下:

  一、依“大学法”第9条意旨,“教育部”对公立大学遴选委员会所选任之新校长,应在一定之法定期限内予以聘任;“教育部”对本届台湾大学新校长之聘任,最迟不得逾越今年3月18日之最后期限。

  二、台湾大学校务会议已于3月24日表达明确共识,对台湾大学报请聘任由遴选委员会所选出之新校长,“教育部”应速予核示。

  三、“教育部”推诿懈怠,违法而不作为,不依法核示新校长聘任案,致使台湾大学校务决策与年度财务窒碍难行,“教育部”及相关人员自应承担法律责任。

  四、本人为学术自由与大学自治,定当坚持到底。

责任编辑: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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