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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留在婚姻的赌桌上?或许我们该重新思考了....

靠什么留在婚姻的赌桌上?或许我们该重新思考了....
2018年04月10日 21:29 胡润百富

在之前100来天的时间里,三条重磅政策引起了轩然大波,分别是:2018版新婚姻法、放开三胎,以及人大代表提议婚龄降至18岁。

这三个新闻一出,朋友圈里可谓是哀鸿遍野,女人们不满:“这简直是对无收入以及低收入家庭主妇最刻薄最无情的黑暗时代!”

于是,反婚反育的呼声又一次被推到了顶峰。

正如前段时间热播的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马伊琍扮演的罗子君跟老公结婚多年,被圈养成一只只能依靠老公生活的小鸟。也正是因为如此,在她被老公抛弃、离婚之时,几乎失去了所有。

她无比痛苦地自问,“这一场赌局是他拉我进来的,本钱是他给我的,现在他要把我踢出局,我拿什么留在赌桌上?”

“要拿什么留在这场婚姻的赌桌上”,的确是今年所有的女性都应该好好问自己的问题。

女人们说,“法律鼓励女性早婚,紧接着用人生最有精力,最有希望,投入到学业事业上最有产出比的黄金十年用来生孩子,满打满算正好生三个。等她们彻底沦为了在职场上毫无竞争力的中年油腻欧巴桑以后,只闻婚姻法当头棒喝道:别以为房产证上写了你的名字,房子就有你的一半,万一离婚你也分不到房子。”

这些新闻之所以会掀起如此大的舆论风暴,不过是因为击中了中国女人的最大痛点: 

1. 这个社会还是一个男权社会; 

2. 女人的确面对不公,深受其害。

- 1 - 放开三胎,职场歧视把女人赶回家

女人生孩子,一个两个三个,漫长的孕期加产假,前前后后至少五六年无法全身心投入工作。政策之下,没生的女人是烫手山芋,同等条件下自然是雇用男员工后顾无忧。

有些女性因为已婚未育,求职时被多家单位明确拒绝,而在她们未婚时找工作明显容易得多。结婚生育了之后,国家放开了二胎政策,就会有单位以效益不好等缘由简洁裁掉可能生二胎的女职员。无形的摧花辣手推动着男女就业歧视,赶着女人回家。现在又赶上了三胎政策,如果她真的生了,那么迫于各种现实情况,可能也只能做全职妈妈了。而丈夫们呢?他们却正值大好年华风起云涌,看看新婚姻法,女人们难免细思极恐。

- 2 - 新婚姻法伤害了谁?

首先,小富来带大家详细解读一下新婚姻法所规定的关于婚前房产分割的部分:

1、婚前一人首付。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2、婚前一人全款。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3、同居期间双方出资。在这种情况下,不考虑户主是谁,婚前双方出资买房可以被认定为同居期间以婚后共同使用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平分。

关于婚后的房产分割的部分:

1、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2、同居期间双方出资。双方父母都有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3、婚后一方出资。在婚后一人出资购买房产应该先公证婚前个人财产,不然难以界定。如果公证了,那么离婚时房产按个人财产处理。

4、婚后共同出资。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户主是谁,在离婚时应该平分,一般不按份额处理。

5、按照相关规定,如无特殊说明的情况下,无论在婚前或者婚后,一方继承所得的房屋为个人财产,离婚不分。

在以前的婚姻法中,规定房屋的归属权由房产证上的户主来决定,也就是说,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谁就有权分得房产。但是现在不同了,房产证上即便是有你的名字,你也不一定分得到房子。

新婚姻法不再是过去的婚姻法,说好听点,它更提倡平等和自由,夫妻之间相互扶持,共同进步。说难听点,毕竟婚姻法保障的是财产而非爱情。

也就是说,万一婚姻破裂,男人大可以双手一摊:钱我挣得多,房子婚前我买的,你还房贷的钱还给你,我拿走大头。家务、孩子、老人......这些付出都不算数。

在国外,对家庭主妇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保护,女人若辞职做家庭主妇,比如丈夫工作的单位要给她妻子交养老保险、如果男方过错离婚,女方以后可以得到男方的一半工资等等.....

同属东亚儒家式男权文化圈的日本,职场歧视在所难免,同等条件下,女性工资低晋升无望,一结婚大部分就做全职家庭主妇了。但日本政府认可全职主妇与在外工作的丈夫对家庭的贡献是同等的,一旦离婚,全部财产平均分。

而我国在这方面并没有相应的规定,往往忽视了全职主妇在家庭内所做出的牺牲,她们的付出甚至得不到尊重。

总之,用一句话概况就是,新婚姻法和三胎政策,一方面导致职场歧视加剧倾斜,赶着女性回归家庭;另一方面又不保护女性回归家庭后的权益。

- 3 - 中国女性的艰难选择:要家庭,还是要事业?

从生理来说,女性最好的生育期,就是这十年时间,而人生成长的黄金期,恰恰是这十年。同一个十年,女人面临着生育和自立的两难抉择:要家庭,还是要事业?

法律与政策的不够完善公正是表象,其实广大女人仇视婚育暴露了中国社会更深层的问题:现代婚姻理念与传统家庭观念的冲突。

从去年“开放二胎政策”再到提议“代孕合法化”,以及今年提出的“开放三胎”政策,还有提议把合法婚龄降到18岁......

社会需要女人们在家庭里做出最大的牺牲,在谈及女性的义务时,需要她们是任劳任怨的传统女人,相夫教子,三纲五常,要付出所有,还要甘之如饴。 

可是在谈及女性应得的权益时,却又希望她们是新时代的独立女性,要跟男人去争同一片天,要自己挣钱买花戴,不能争取一点的应有物质保障,否则就不是新时代女性。 

用旧时代观念谈“付出”,用新时代观念谈“独立” ,是不是既矛盾又讽刺?

- 4 - 中国女人的未来在哪?

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女性,必须意识到:首先你是一个人,其次才是一个女人。作为人的权利义务你一个都不会少,那么你凭什么认为职场拼杀,养家糊口是专属于男人的事呢?你的能力和梦想,你的收入和地位都不会输给男性,为什么一开始就要进行自我阉割呢?

拥有安身立命的本事,拥有前途光明的工作,拥有仅属于自己的财产,拥有对婚姻对生育最大程度的选择权,才是这一代女性应该终身追求的事。

从这个层面说,新婚姻法也是变相的在“逼迫”女性实现真正的独立,跟男性一样走向那条艰难但正确的道路。而不再依仗女性的身份,企盼着来自社会与家庭更多的照顾。

女性真正需要的是摆脱男性思维的存在,提出自己的主张。

男人不是女人的敌人,也不是女人的主宰。

女人不需要站在男人身后,也不需要站在男人的对面,

女人只需要站在男人的身边,承认拥有自己,和拥有一份他人的爱都同等重要。

管他新婚姻法保障什么不保障什么,女性自己的未来,自己来保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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