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停征专利收费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等费用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0日讯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消息,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为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市场主体负担,8月1日起将停征专利登记费等收费,延长专利年费减缴期限。近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印发《关于停征 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就该项政策作出具体部署。
《通知》明确,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中兴遭美制裁 专家:美国出张“大王”
- 【 军事 】 出鞘:论中国在巴铁承建工程的战略意...
- 【 财经 】 内蒙古网站早前发文 专家力挺鸿茅药酒
- 【 体育 】 NBA-周琦首秀火箭2-0 詹皇46分骑士胜
- 【 娱乐 】 郭富城结婚一周年罕见婚照曝光
- 【 科技 】 苹果新回收机器人:1小时拆200部iPho...
- 【 教育 】 24岁女子3年公考数十次:为了铁饭碗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