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日前,广州市安置帮教办在广州市过渡性安置基地开展“法律服务在身边”咨询活动,市法律援助处组织法援律师到基地为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讲解《宪法修正案》,由浅入深,通俗易懂。以小组或一对一方式提供法律咨询,给予专业解答,帮助他们更好地知法懂法,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做一个守法公民。
记者了解到,广州市过渡性安置基地位于白云区钟落潭镇东桦农场(面积达360亩),建有蔬菜、水果种植区,鱼类、禽类养殖区。综合楼内设技能培训室、谈话互动室、图书阅览室、多功能会议室、服务大厅、展示厅、餐厅等“十室三厅”。主要为广州市户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并有安置需求的人员,提供食宿、教育培训、临时性救助、就业安置等服务;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开展初始教育、集中教育和参加社区公益服务的场所。
成立两年来,基地组织近2000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初始)教育和社区公益服务;刑满释放人员、社区服刑人员个案服务212人;关怀跟进、亲情帮教、心理疏导、家庭互动等支援性服务1476人次;开展小组活动30多次;开设职业技能、法律、心理、国学等各类讲座20多堂。目前,广州市有1个市一级过渡性安置基地,25个区级安置基地,241个街镇(社区)安置点,已安置561人,现在有51人在各基地(点)过渡、就业。
案例1
“五进宫”人员在农场找到新生活
阿雄是海珠区龙凤街刑满释放人员,年近六旬,独居(未婚),初中文化程度,从不到20岁开始因犯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贩毒等罪被判刑,在多所监狱接受劳动改造(教养),时间长达20多年。2016年5月第五次刑满出狱。
阿雄因患有原发性高血压,缺乏足够的谋生技能;平时居住在父母留下来的一间8平方米小房子里。针对阿雄的情况,海珠区司法局、司法所、社工及时介入,鼓励他到广州市过渡性安置基地就业安置。阿雄来到基地后,每天负责打扫综合楼、宿舍区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充实、精神饱满;3个月过渡性安置期满后,他已转为东桦农场员工,人生又有了新的希望。
案例2
不远千里从河南来寻求帮助
寇某是河南省上蔡县刑满释放人员,现年53岁。因故意伤害致死被判无期徒刑,在怀集、新疆监狱等服刑,刑满释放后与家庭关系感情疏离,生活贫困潦倒,对社会抱有不稳定的情绪。
他从报纸上知道广州市有可以提供就业机会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后,带着村里开具的身份和困难证明前来寻求帮助。到基地安置后,基地社工鼓励他学习科学种植方法,提升农业种植能力,自力更生。如今,他已经学了一门种植技术,每月还拿到了几千元工资,回到老家,修缮了破旧的房屋,开启了新生活。
(信时记者吴瑕 通讯员李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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