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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上海一男子从商场坠楼砸中两名女子:无辜被砸者只能自认倒霉? 看看律师怎么说

突发|上海一男子从商场坠楼砸中两名女子:无辜被砸者只能自认倒霉? 看看律师怎么说
2018年05月08日 19:23 学习大国
原标题:突发|上海一男子从商场坠楼砸中两名女子:无辜被砸者只能自认倒霉? 看看律师怎么说
摘要:坠(跳)楼砸中他人虽属意外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坠(跳)楼者不需要为其行为负责。

今天下午17时许,上海环贸商场发生一起意外事件:一名从商场高层坠楼的男子,竟砸中两名在商场一楼行走的女性。记者了解到,目前坠楼男子已确认死亡。两名被砸女性受伤,其中一人伤势较重,均已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事发后,一些目击者将现场视频和照片上传至网络,引发不少网友关注和讨论。一些网友议论:如果意外被坠楼者砸中,只能自认倒霉吗?

 

对此,上海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洁律师表示,坠(跳)楼砸中他人虽属意外事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坠(跳)楼者不需要为其行为负责。

 

在刑事责任方面,如果坠(跳)楼者已经身亡,则无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跳楼者没有身亡,需判断坠(跳)楼者是否存在坠(跳)楼的主观故意“如果不是因为意外坠(跳)楼的而砸中他人致死或致伤,则要承担过失致人死亡或过失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杨洁介绍说,倘若坠(跳)楼者是意外坠楼,此事件则应认定为意外事件,而不应当承担任何刑事责任。

 

而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一般在法律上会从侵权角度去分析坠(跳)楼者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的一个关键构成要件为主观过错,在这次事件中,需要结合跳楼的环境、跳楼的时间等因素去分析跳楼者是否存在主观过错。”杨洁表示,如果坠(跳)楼者被认定为主观过错,则其应当对被砸中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如其主观无过错,考虑到受害者的实际损害情况,根据侵权法的公平责任原则,由跳楼对受害的损失进行分担。

 

坠(跳)楼者已死亡,该如何进行民事赔偿呢?据杨洁律师介绍,如坠(跳)楼者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例如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可以要求其的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坠(跳)楼者是具有民事责任能力正常成年人,则被砸中的受害者可以从其遗留下来的遗产中得到赔偿。

栏目主编:简工博文字编辑:简工博
被砸商场杨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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