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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区:加强行刑衔接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江津区:加强行刑衔接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2018年05月24日 16:54 华龙网
原标题:江津区:加强行刑衔接 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

    华龙网5月24日15时讯 为进一步加强江津区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5月18日,江津区食药安办组织召开食品药品行刑衔接工作联席会。江津区法院、江津区检察院、江津区公安局、江津区农委、江津区畜牧兽医局、江津区卫生计生委、江津区城市管理局、江津区商务局、江津区工商分局、江津区质监局、江津区食药监分局分管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共计17人参加会议。

    会上,参会单位结合各自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就行刑衔接工作进行发言,对行刑衔接相关工作机制进行讨论,达成一致意见。

    第一、定期召开联席会,分析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工作形势,通报案件办理情况,会商重大疑难案件,研究解决重大涉法问题;

    第二、对工作中发现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通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依法立案侦查;

    第三、加强刑事案件管辖、立案追诉标准、证据的固定保全、涉案财物的移送,案件移送程序等问题的法律咨询;

    第四、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作用,及时录入相关信息;

    第五、抽调精干力量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及时、有效解决执法工作和两法衔接中的阶段性问题;

    第六、沟通协作,加强对重大案件的联合督办,共同应对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信息发布后的社会效应、网络舆情等。

    江津区食药安办主任施龙提出3个“要”,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行刑衔接工作的重要性;要紧密协作,形成打击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合力;要以行刑衔接工作为契机,助推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

    继续阅读:

    行刑衔接,又叫“两法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指的是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现象发生,及时将行政执法中查办的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工作机制。

    文/何东 殷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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