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7月,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干警身着88式检察制服讨论案情。
1996年9月,在干警胸章颁发仪式上,时任菏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显庚为干警颁发佩戴胸章。
88式检察制服检徽及肩章。
第一次看到这么大的检徽,我有点疑惑,肩章是认识的,但是这不应该是军队的吗?还有一对黄色的、像两把剑交叉在一起的徽章,不知道是干什么的。看到我迷惑不解的样子,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检察院研究室主任晁磊打开了话匣子。
“我上班时穿的检察制服是那种豆绿色的,看起来和军装差不多,被称为第二代半军事化的检察制服。这个红色的肩章上面有两个检徽,金黄色的利剑交叉的则是领章,别在检察服的领子上,这个最大的检徽是帽徽是别在帽子上的,那时候穿检察服还要戴上大盖帽。”
“那看起来不是很威风吗?”有军队情结的我不禁很向往这套88年检察制服。
“半军事化检察制服穿着确实很威严,看起来很光荣,但是也带来了一些尴尬和不便。”晁主任笑着说,“穿上这套检察服,经常有人问我是哪个部队的,穿制服出去,到哪里都很显眼。到了200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文指出,为体现中国检察官的公正形象,从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经国务院批准,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制服开始改革。我们都很期待,后来就换了现在穿的这种西服式制服,颜色也换成了藏蓝色,大方、简洁。而且没有大盖帽之后,咱们的形象少了一些威严,多了一些亲切。”
吸引我的还有一枚带编号的胸牌。晁主任解释道:“这是咱们还是县级市检察院以前单位统一做的胸章,每个人都有编号,群众虽然不能认识每一个检察干警,但是有了这个胸章,他们就能根据编号对干警的行为进行监督、投诉。当初发这个检察胸章的时候还开大会举行了检察胸章颁发仪式呢,目的就是让每一个检察干警都心存敬畏、注意言行,时刻把为人民服务放在心中。”
从1978年检察机关恢复建制的前两代半军事化检察制服,到2000年融入亲和力与理性的西服制检察服,折射出的是检察工作职业化、专业化的方向,强调的是司法公正和文明执法。
从肩章、领章、帽徽的一应俱全,到后来胸前的一枚检徽,检察徽章的变迁折射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检察制度的发展和执法理念的变化,从一个特殊的角度记录了我们国家法治建设的进程。
作者:马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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