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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劳累致死,学习之后还要反思

因公劳累致死,学习之后还要反思
2018年06月24日 05:06 钱江晚报
原标题:因公劳累致死,学习之后还要反思

  6月20日15时15分左右,海南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交通协管员陈翔在工作岗位上劳累过度突发急病,经120急救医生抢救无效身亡。当地领导表示,要好好总结他在平凡岗位上不平凡的付出,号召广大党员干部向他学习。

  这几年,医生、警察倒在工作岗位上的新闻屡见不鲜,他们倒下的原因大多都是“过劳死”。而在这些新闻中还有一句话很常见,那就是“向其学习”,这仿佛都成了一种套路,一种习惯。这次,海南交通协管员“过劳死”,当地政府和媒体宣传,显然又是在重复这种“套路”。

  这样的“学习”,不仅不会让民众感到理所应当,去发自内心地学习,反而让人瘆得慌,真正留下的是一种现实刺痛。怎么说呢?虽然,这些学习的本意是为了强调“爱岗敬业”和“忠于职守”等优秀的职业品质。但是,这些品质只是理想化的重点,而这类事情真正的世俗化重点就是“过劳死”,这也是公众最能直观感受到的。

  那么,这样的学习就会在现实情境中被解读为“向过劳死学习”,这也是一种正常感受。如此的延伸,便触碰到了休息权、健康权甚至生命权被漠视和侵犯的问题,这种状态,也是对宣传那些优秀品质的初心的一种偏离和异化。

  再回到海南这位交通协管员的事例上来,据了解,他每月工资只有2000元,为给儿子建婚房,家里欠下10多万元债务,如今“顶梁柱”一走,家里就相当于塌了。还有,据群众反映,陈翔是个好人,曾无私帮过很多人,扶阿婆去诊所,抓小偷和清理电线等。还有,妻子表示,陈翔节假日也坚守在岗位上,春节、端午节也照常上班,没有休息时间。

  在这样的现实情况下,向其学习的大方向是没错的,但关键在于“如何学习”?不能笼统地号召,那样确实容易陷入推崇“过劳死”的现实误区之中。而是要带着温暖的人性化视角去审视,去学习,应该宣传其好人好事,弘扬社会正能量。

  但也不能局限于此,光做表面文章。对其家庭的现实困难,当地政府还要想方设法用制度和政策疏解,帮助其家人早日走出困境,这也算是对逝者有个交代,毕竟“不能让好人流血又流泪”。这应是最诚挚的追求,也是在用实际行动践行当事人的好人精神,这才是最有价值的“学习”。

  当然,更关键的是,与学习相伴随的还应该有现实反思。据当事人妻子表示,他节假日也坚守在岗位上,春节、端午节也照常上班,没有休息时间。说到底,现实情况中所真正呈现出来的东西,还是公众最焦虑的“过劳死”隐患问题。因此,相关部门不妨借此机会,把责任意识凸显出来,积极反思相关岗位的工作机制问题,并推动其“减负”,向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追求人性化和规范化的管理机制,最大程度保证员工的休息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这样的反思和制度层面的具体行动,便是“向过劳死学习”这种套路的真正“终结者”。而且,其还能与那样有价值的“学习”交相辉映,所呈现出来的便是“尊重并呵护个体价值”这一现代文明社会应有风貌。

  本报特约评论员

  王彬

陈翔过劳死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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