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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口放“山猪炮” 殴打酒吧保安 少年获刑10个月

门口放“山猪炮” 殴打酒吧保安 少年获刑10个月
2018年07月02日 19:03 天涯法律网
原标题:门口放“山猪炮” 殴打酒吧保安 少年获刑10个月

  天涯法律网讯(宋秋婷)定安少年林某与海口琼山区一酒吧的保安于某发生纠纷,后林某一伙在该酒吧门口放置“山猪炮”,并殴打于某。海口秀英区法院近日经审理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0个月。
  2017年2月15日,林某和程某、韩某(均另案处理)等人在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一酒吧门口,与指挥停车的保安员于某发生纠纷,程某要求林某驾驶小轿车载着程某、韩某等人来到高登街另一酒吧拿“山猪炮”,后五人返回大园路的酒吧朝店门口放“山猪炮”,当于某上前劝说时,程某、韩某动手殴打于某,林某持匕首刺于某背部并殴打于某,致于某右肘关节脱位。经鉴定,于某右上肢的损伤为轻伤二级。2017年2月18日,民警在海口抓获林某。
  海口秀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结伙持械随意殴打他人,并致被害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被告人林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对其从轻处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山猪酒吧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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