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知识产权局: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
日前,省知识产权局下发通知,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272公告》要求,为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专利创造保护,将于8月1日起停征和调整部分专利收费。
《公告》称,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7月31日(含)前的上述费用,应按现行规定缴纳。
对符合《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财税〔2016〕78号)有关条件的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于7月31日(含)前已准予减缴的专利,作如下处理:处于授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减缴期限延长至第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7-9年的,自下一年度起继续减缴年费直至10年;处于授权当年起10年及10年以上的,不再减缴年费。
对进入实质审查阶段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可以请求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母子3人普吉遇难 最后时刻拍下惊涛骇...
- 【 军事 】 出鞘:委内瑞拉为何要成“第二个越南...
- 【 财经 】 湖南省委某领导暗访长沙楼市后震惊
- 【 体育 】 俄罗斯世界杯32强最终23人名单汇总
- 【 娱乐 】 “罪犯克星”张学友完成第七杀
- 【 科技 】 微信错转他人8万后被拉黑 律师这样说
- 【 教育 】 六所高校公布在京提前批录取分数线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