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诚信建设万里行]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警方建立车驾管业务代办“黑名单”制度

[诚信建设万里行]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警方建立车驾管业务代办“黑名单”制度
2018年08月02日 16:22 华龙网
原标题:[诚信建设万里行]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警方建立车驾管业务代办“黑名单”制度

  华龙网8月2日16时15分讯(记者 阙影)今(2)日,记者从重庆市公安局获悉,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庆警方多措并举,通过开展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建立车驾管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黑名单制度等,积极推动联合奖惩机制落地见效,取得了良好社会成效,有效震慑了相关失信人员,警示和教育社会。

  2187人次失信人被酒店拒绝入住

  据介绍,为促进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庆市公安局依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依法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我市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要求各酒店对住宿登记发现旅客系失信被执行人的,要明确拒绝向其提供住宿服务。

  重庆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将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对接关联,自动进行碰撞比对,当失信被执行人入住我市四星级或五星级酒店时,前台登记人员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身份信息过程中,系统将弹出“***已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依法限制住宿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当事人如有异议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court.gov.cn)查询或联系**法院。如酒店提供住宿服务,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提示信息,并且系统将自动中止操作,不能继续录入上传。收到提示信息后,酒店要明确拒绝向其提供住宿服务。如限制住宿引发治安纠纷或案件,辖区派出所将及时出警并依法处理,切实维护旅馆业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旅馆业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法律保障。

  今年1月,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被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傅某,在我市一五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时,被酒店依法拒绝入住。今年3月,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汤某,在我市一五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时,被酒店依法拒绝入住。今年7月,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侯某,在我市一五星级酒店登记住宿时,被酒店依法拒绝入住。

  据介绍,自2017年10月26日重庆市依法施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住宿四星级和五星级酒店以来,已有2187人次的失信被执行人被限制住宿。

  建立车驾管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黑名单制度

  为提高公安机关为民服务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重庆市公安局于2017年8月在全市车管所建立完善起“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黑名单制度”,有效遏制了非法代办人员侵害办事群众利益、扰乱车管所工作秩序、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的行为,社会效果明显。

  重庆市公安局根据群众反映情况和工作实际等情况,在多次实地调研、考察、论证的基础上,将“在车管部门办公场所及周边区域发卡,采取阻拦、游说、诱骗等方式招揽代办车驾管等业务的;在车管部门周边道路上穿插、非法拦截过往车辆,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伪造、变造或使用伪造、变造的印章、票据、证件、委托书、居住证、暂住证等办理代办车驾管业务的;诈骗、敲诈勒索群众财物的;顶替他人接受交通违法处理和代扣交通违法记分的;不按次序排队取号办理业务,或者1次取多号、1号办理多笔业务的;无故、长时间在车管所办事大厅逗留的;其他应当纳入黑名单的行为”等8种行为纳入黑名单,对非法代办人员予以严治、严管。

  同时,对纳入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属于代办机构从业人员的,该代办机构一并纳入。对纳入黑名单的代理人,3年内拒绝受理其代办的车驾管业务;对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3年内拒绝受理其所有从业人员代办的车驾管业务。

  据了解,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管所每月定期收集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纳入原因和代办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纳入原因等相关信息,并要求各车管所分所、区县所主动对接辖区交巡警支(大)队、派出所,将辖区交巡警支(大)队、派出所查处的代办人员及代办机构信息一并报送纳入。纳入黑名单的中介机构和代理人信息在车管所主页曝光,并动态更新。各级车管部门在受理代办车驾管业务时,随时查询、比对黑名单曝光的代办人员和代办机构相关信息,对纳入黑名单的代办人员和代办机构,各级车管部门拒绝受理其代办的车驾管业务。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5家机构、20人被纳入“黑名单”。今年上半年,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管所各分所共比对1297人次。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