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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景谷县监察全覆盖带来新震慑 7名村组干部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

【监察体制改革】景谷县监察全覆盖带来新震慑 7名村组干部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
2018年08月10日 07:43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监察体制改革】景谷县监察全覆盖带来新震慑 7名村组干部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

“我们小组集体资金10万元终于追回来了!”近日,永平镇迁糯村周放村民小组的村民们高兴极了,将这一好消息奔走相告!

2018年6月,景谷县委巡察组在巡察过程中发现“永平镇迁糯村周放村民小组组长陶某某和会计陶某某从2016年8月1日至今各自占用周放村民小组采石厂租赁费5万元,共计10万元”的问题线索,巡察组立即将问题线索移交县纪委监委。

景谷县纪委监委接到问题线索后,按照巡察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处的原则,迅速派出第六纪检监察室对问题线索进行核实。

“涉案对象辩称他们和小组上写过借条,村民们都知道。而事实上他们长期占用集体资金不归还,村民们是拿他们没有办法。”办案人员说。

在核实过程中,核查组向小组长和会计两人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两人逐渐认识到这次不能再“任性”了。两人主动将资金归还了集体。

“村委干部、小组干部都是群众选举的。过去,由于有的村干部、小组干部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即使接到群众举报其侵占挪用集体资金,我们还是会拿他们没办法,震慑手段有限,往往是有心无力,起不到好的惩处效果。现在,监察法明确了六类监察对象,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这本身就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这些小组干部再也不能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了!”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陶智兰说。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面对监督对象数量“扩容”,景谷县纪委监委积极宣传宪法、监察法,将监察对象、监察范围等公之于众,广泛发动群众监督,向监察对象传递正风反腐不松劲的决心。在执纪监督监察上,找准定位,紧盯扶贫领域和民生领域,将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重点查办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据统计,已有7名村组干部先后归还侵占挪用的集体资金31万余元。(杨富东  王丽松)

挪用监察景谷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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