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
@吉林发布 8月21日消息,根据中央决定,刘长龙请求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来源:@吉林发布
刘长龙 图源长春市政府官网
附:刘长龙简历
刘长龙,男,1963年8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85年8月参加工作,东北师范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经济学硕士。
历任吉林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处长,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兼吉林省生态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正厅长级),省财政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2014.12 吉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2016.09 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副市长、代市长
2016.10 吉林省长春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2018.8.21 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
(简历摘自人民网)
点击进入专题:
长生疫苗案处理结果公布 多名省部级被处理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推荐新闻
- 【 新闻 】 若特朗普“真想玩大的” 得先学学中国
- 【 军事 】 出鞘:日本造船业为何难再超越中国
- 【 财经 】 生娃罚款不生交钱 这道选择题我不会做
- 【 体育 】 亚运-孙杨800自破纪录夺冠摘个人第二...
- 【 娱乐 】 张馨予婚礼27日上海举行 伴手礼首曝光
- 【 科技 】 深击|金融升级另一面续:警惕套路贷
- 【 教育 】 南大推荐算法分宿舍:帮新生找合适舍...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690-0000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