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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条例】海淀:第一时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学习贯彻条例】海淀:第一时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18年08月28日 09:23 北京市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学习贯彻条例】海淀:第一时间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8月26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海淀区纪委监委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先学一步、快人一招,通过系列举措迅速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学习、讨论新《条例》的热潮。


  新《条例》印发当天晚上,海淀区纪委监委即在机关群、派驻机构群中转发了《条例》原文和修订前后对照表。27日,海淀区纪检监察网和“廉洁海淀”微信公众号对上述两份文件进行了转载,为全区党员干部学习新《条例》提供了权威教材和有效途径。


  海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肖韵竹要求,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要对新《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反复对照、熟练掌握、准确运用,要与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结合起来,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各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职责,坚持敢抓敢管,把纪律挺在前面,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广大党员要结合当前推动首都改革发展以及区委“挖掘文化科技融合新动力”“构建新型城市形态”等方面的任务要求,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纪律“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海淀区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要求各支部,采取个人自学、支部领学、座谈讨论等形式,在全委营造学习新《条例》的良好氛围。27日下午,机关第一支部召开党员干部大会对新《条例》进行专题学习,超过30名党员参会并进行交流讨论。大家普遍认为,新修订的《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使全面从严治党的思路举措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有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敢于担当、敢于较真、敢于斗争,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下一步,海淀区纪委监委就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分四步走:一是下发学习贯彻通知。计划向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下发《关于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新《条例》的重大意义,全面准确地领会把握新《条例》的核心要义,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切实抓好新《条例》的贯彻落实。二是及时上报有关信息。向市纪委、《是与非》杂志和区级媒体及时报送海淀区纪委监委主要领导的表态发言和学习新《条例》的心得体会。三是召开专题研讨会。邀请区纪委监委领导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和自身学习新《条例》的体会,在全委范围内开展新《条例》解读活动,全区党员干部围绕学习贯彻新《条例》撰写的心得体会,将择优在海淀纪检监察网和“廉洁海淀”微信公众号上刊发。四是举办知识竞赛。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网上答题活动,通过充满趣味性的线上竞技,实现让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新《条例》的初衷。(文/黄创新 丛颖  责编/郭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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