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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通报2起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五指山:通报2起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2018年09月04日 18:23 海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五指山:通报2起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为加强五指山核心生态区建设,进一步强化典型案例威慑警示作用,近日,五指山市纪委市监委通报2起近期查处的环保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是:

  一、毛阳镇什益村党支部党员王海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问题。2011年8月至2014年8月,王海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在国有公益林区内开荒种植槟榔树,并毁坏林木5株,其中1株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野生沉香树。2018年1月,王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南圣镇南圣村党支部党员洪权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问题。2015年8月,洪权非法收购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猕猴,并在家中饲养。2017年12月,洪权被法院以犯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18年6月,洪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强调,上述2起案例说明,个别党员环保意识不强,破坏生态的违纪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决贯彻生态核心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要求,始终把养护保护好生态环境放在全市发展稳定的首要位置。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扛起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责任和使命。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敢于动真碰硬,以强有力问责倒逼环保责任落到实处,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五指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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