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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撤县设市新闻发布会召开

荔浦撤县设市新闻发布会召开
2018年09月06日 18:23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原标题:荔浦撤县设市新闻发布会召开

9月6日上午,荔浦撤县设市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正式宣布设立县级荔浦市。荔浦市由自治区直辖,桂林市代管。

据了解,2016年国家发改委把荔浦列为第三批全国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广西主体功能区规划》把荔浦划定为农产品主产区,目标是促进现代化农业开发和农副产品深加工,打造区域性农产品集散基地,大力发展城乡一体化物流服务体系,努力打造自治区级现代物流中心。此外,《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城镇化规划》把荔浦列为广西重点培育的中等城市,桂林市把荔浦定位为桂林副中心城市。

据介绍,荔浦农业物产丰富,民营企业发达,旅游资源丰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撤县设市充分体现国家整体发展战略,完全符合自治区、桂林市对荔浦的定位要求,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荔浦实现撤县设市将能更好地融入桂林市乃至整个桂西北的发展。2017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向国务院上报了荔浦县撤县设市的申报材料,2018年7月,经国务院同意,国家民政部下发了《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区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的批复》(民函〔2018〕106号),同意撤销荔浦县,设立县级荔浦市,以原荔浦县的行政区域为荔浦市的行政区域,荔浦市人民政府驻荔城镇滨江路6号。

“努力建成桂林副中心城市,发挥辐射作用,推动区域性合作再上新台阶。”在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表示荔浦将以撤县设市为契机,依托荔浦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和工农产业集群发展优势,加强与周边区域性合作,特别是发挥副中心城市的作用,打造经济社会发展大引擎,促进区域性的共同发展。

据悉,荔浦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设市挂牌,更换各类公章和牌匾。由于设立荔浦市后,“荔浦”的专名没有改变,对荔浦群众社会交往和生产生活影响不大,荔浦的人民群众的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等证件可等到其到期后再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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