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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条理》】凤庆:纪检监察干部带上《条例》走基层

【学习《条理》】凤庆:纪检监察干部带上《条例》走基层
2018年09月16日 08:05 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原标题:【学习《条理》】凤庆:纪检监察干部带上《条例》走基层

“新修订的《条例》共142条,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作为基层党员,要带头自觉遵守,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近日,凤庆县新华乡紫薇村村委会传出阵阵宣讲声,县纪检监察干部赵廷普为村“两委”班子和党员群众宣讲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凤庆县纪委监委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抽调业务骨干成立宣讲小分队,深入全县各乡镇、村组、社区对《条例》进行宣讲、解读。与此同时,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县纪委监委下派的驻村工作队员也积极为基层党员宣讲《条例》,切实把《条例》精神内涵和要求传达到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中。

“通过学习,我明白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一定做一个纪律面前的明白人、清醒人,始终做到守纪律、讲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勐佑镇界牌村党员何文化说。

总结宣讲小分队近期工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既要做学《条例》守纪律护纪律的表率,也要做解读、宣传《条例》的表率,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一线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杨富东  史艳菊  李红伟)

条例条理凤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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