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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副主席蔡崇信解读合伙人制度:保障创始人离开后公司管理权可接替|新京报财讯

阿里副主席蔡崇信解读合伙人制度:保障创始人离开后公司管理权可接替|新京报财讯
2018年09月18日 19:42 新京报作者:梁辰
原标题:阿里副主席蔡崇信解读合伙人制度:保障创始人离开后公司管理权可接替|新京报财讯

  新京报快讯(记者 梁辰)9月18日,阿里巴巴投资者大会上,阿里巴巴执行副主席蔡崇信阐述了合伙人制度的特征及目前现状。

  这是阿里巴巴宣布“传承计划”之后的第一次投资者大会。蔡崇信表示,三大特征是树立道德标准,解决接班人问题,避免关键人风险。

  蔡崇信表示,每一位新合伙人一般要经过3年考察,还需获得75%现任合伙人的支持,以保证合伙人团队有健康的构成。

  2009年,阿里巴巴集团成立十周年时,18位创始人(又称“十八罗汉”)辞去“创始人”身份,成为阿里巴巴集团最初的“合伙人”。在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可以解决公司选拔接班人和培养人才的难题。

  对于合伙人制度和AB股制度的差异,蔡崇信表示,AB股制度保障的是创始人个人,解决不了创始人离开之后公司的发展,而合伙人制度可以解决公司管理权长期可持续的接替。

  此外,蔡崇信表示,合伙人制度是以集体决策避免少数关键人员变动给公司带来的管理风险。阿里巴巴在所有的重大决策(如提名董事,吸收新的合伙人等)时,合伙人都遵守 “一人一票”的平等决策机制。

  目前,阿里巴巴有36人,女性合伙人达到12人,占三分之一,其中还有两位“80后”。36人中有32人在阿里巴巴工作超过10年。

编辑: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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