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溪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9月21日讯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日,明溪县检察院与县法院、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疑难复杂案件公检法会商机制的工作意见》,建立涉黑涉恶案件会商机制。
该机制明确会商机制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重大挂牌督办的涉黑涉恶案件及一些案件事实、定性有争议的涉黑涉恶案件。规范联席会议的会商形式,一般采取召开会议的形式,根据案件侦办需要及时召集;对需要会商的问题提议单位需提前通报,准备相关材料。必要时,会商也可以采取书面的形式进行。特别重大复杂的涉黑涉恶案件由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公检法三长参加。
此外,该机制规定会商程序,原则上由公安机关召集,检法机关收到邀请后,指派相关人员参加会商。参与会商的检法人员,应对案件的证据收集、补充完善、案件定性提出参考性意见,不做结论性意见。
(王勇 张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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