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襄阳9月26日电(通讯员王晨曦 李涵)将已抵偿给他人的房屋再次转手售卖,一房多卖骗取他人钱财,生怕事情败露,潜逃至外地。近日,湖北省枣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9月,陈某某通过亲戚认识了魏某某。得知自己因为儿子即将结婚,需要购买新房,魏某某便称自己正好有套房子出售,并约定几天后可以去看房,如果合适便签订购房合同。
2010年10月17日,在魏某某带领下,陈某某看中了这套面积为122平米的房屋。魏某某开价每平米1380元,总价为168360元。陈某某感到满意,当场交付5万元现金作为预付款,二人通过协议约定双方剩余款项的交付方式以及交房标准和时间。之后魏某某又以资金短缺等各种借口找陈某某要钱。陈某某又支付两笔钱给魏某某,一笔5万元,一笔2万元。收到钱后,魏某某不断许诺2011年1月30日,一定能按时交房。
随着交房日临近,陈某某发现找不到魏某某本人,手机也经常打不通,深感焦急的陈某某便再次去现场看房子,碰巧遇见同样拿着购房协议的另一名男子,该男子的购房协议签订日期比自己只早了一天。陈某某察觉被骗,随即报警。魏某某已经潜逃。
最终,2018年9月,公安将在外潜逃的魏某某抓获。经查,魏某某先后利用相同的手段诈骗3人,骗取钱财共计35万余元。近日,枣阳市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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