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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杀人(未遂)案

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杀人(未遂)案
2018年10月23日 15:31 广西法院网
原标题:西林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故意杀人(未遂)案
  10月22日上午9时,伴随着清脆的法槌声,西林县人民法院院长岑万旺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杀人罪(未遂)及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西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日山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2月,王某将自己非法持有的枪支拿到李某的洗车场存放。4月16日03时许,王某酒后联系李某声称自己被人殴打,要求李某将存放在其洗车场的枪支送到八达镇外滩路,李某随即携带枪支组件及弹药驾驶摩托车赶往王某指定地点和王某汇合,之后王某在一小车旁组装枪支和装弹。受害人王某恒在自家二楼看到二人鬼鬼祟祟,以为是要窃汽油,便说道“你们做什么,偷油呀!”王某听到后恼火便举起手中的枪支朝王某恒射击,所幸未击中王某恒而是击中二楼窗台。之后王某和李某便骑摩托车迅速离开现场。另查明王某曾因犯抢劫罪、介绍卖淫罪,于2013年4月10日被西林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西林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由于案情重大,岑万旺院长亲自担任审判长审理该案。庭审中,岑万旺院长以娴熟的审判技巧精准掌控庭审节奏,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开展,整个庭审程序规范、严谨高效。法庭上,被告人王某、李某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审案,不仅给旁听群众上了一堂司法公开、阳光司法的法制公开课,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要求,发挥院、庭长示范引领作用的体现。院长带头办案,特别是审理重大、疑难、复杂并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类案件,有助于提升队伍的司法能力,促进员额法官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增强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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