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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人员涉黑涉恶 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

检察人员涉黑涉恶 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
2019年01月17日 19:47 新京报

  原标题:检察人员涉黑涉恶 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

  新京报讯(记者 张璐)打黑除恶如何“破伞”?在1月17日举行的全国检察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表示,高检院要汇总梳理一批检察环节发现的“保护伞”线索,集中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要坚持刀刃向内,凡是反映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绝不姑息。

  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议表示,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接下来面对的是深水区、攻坚期。当前,大批案件进入起诉环节,检察机关办案要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加快办案进度。省级院要选调检察官到案件较多地方帮助工作。高检院将抽调检察业务专家,加强对重大案件的指导。

  扫黑除恶的一大难点就是“破伞”。张军称,在检察办案环节,凡有“保护伞”线索应当发现没有发现的就是失职;发现了不移送就是渎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时要主动去问、有意识去追,绝不能放过。对近年来已审结的案件要“回头看”,深挖细查。在审查起诉中,发现有“保护伞”嫌疑而未查的,要加强自行补充侦查,属检察机关管辖的,及时立案侦查。要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机关的协调联动,完善线索核查、快速移送、双向反馈等机制。

  高检院要汇总梳理一批检察环节发现的“保护伞”线索,集中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要坚持刀刃向内,凡是反映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一律请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绝不姑息。

责任编辑:王亚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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