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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业务竞争白热化 承销费率过低引监管关注

投行业务竞争白热化 承销费率过低引监管关注
2019年01月24日 02:25 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投行业务竞争白热化 承销费率过低引监管关注

本报记者 李维 北京报道

导读

    在业内人士看来,监管层的关注,有可能引导投行业务收费进一步回归正常,依次降低投行业务恶性竞争、通道化带来的潜在风险。

    

    投行业务收费过低,引发监管层关注。

    1月23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接近监管层的券商人士处独家获悉,监管层日前曾在内部对当下券商投行的过低收费、价格战现象提出异议。

    事实上,当下部分IPO、再融资项目过低的收费问题,的确引发市场关注。

    “白菜价”浮现

    保荐承销商间的价格火拼,或许有望迎来一场“调停”。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监管层对当下部分券商在IPO、再融资等项目中过低的承销费率提出了异议,认为其背后的恶性竞争,涉嫌触犯现有法律法规的边界。

    “因为在《证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投行业务指引中,都有关于卖方合理报价的规定。”2019年1月23日,上述接近监管层的券商人士表示。

    在该人士看来,监管层对保荐承销费率坚持市场化自主定价原则,但对当前投行费用过低的关注,则缘于担心过低的费率可能引发的项目质量风险。

    “如果因为竞争原因收费太低,很有可能承做人员缺乏积极性,在项目保荐承销过程中尽不到受托职责,最终导致项目风险出现。”上述券商人士表示。

    在该人士看来,不排除监管层采取多重手段对投行的过低收费问题进行治理。

    “对过低收费项目的处理方式有很多,比如可以采用机构监管通报的方式,对一些收费疑似不合理的项目和券商进行通报。”上述券商人士表示。“既可以把不合理的过低承销费纳入券商考评扣分,还可以组织力量对收费过低的项目进行相应的合规检查。”

    有投行人士认为,监管层对于投行收费问题的关注正当时。

    “很多大券商赔钱做生意,只要规模、不要利润,导致中小券商很多项目都拿不到。”华中一家券商投行人士表示,“但大券商的优势是资金实力雄厚,有钱烧规模出来。”

    事实上,从去年起不少明星项目已经引起业内热议。

    2018年10月,中信证券、 海通证券、国泰君安三家机构共同中标上海农商行IPO项目,但据评标结果显示,三家券商合计收费仅为51万,其中海通证券的承销费率甚至低至0.5‰。

    无独有偶,2019年初华夏银行高达300亿元的再融资项目中,5家券商合计投入44名员工参与,合计保荐承销总收入仅42万元,人均创收仅为9545元。

    “无论怎么解释,这些项目都很难覆盖成本,因为人均创收已低于很多投行员工的月工资。”上述投行人士称。

    低费率内情

    2018年8月份,证监会曾就债券承销的过低收费公开表态,称此类行为妨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秩序,并将完善发行监管,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而此轮监管层的关注,似乎集中在股票市场的IPO和再融资环节的收费过低问题。

    在多位投行人士看来,造成投行保荐承销费过低的原因来自两个方面,其中之一是当前投行业务竞争激烈。

    “2017年IPO常态化运行一段时间后,过会率的下降让投行业务的市场隐形集中度向龙头券商靠拢了。”北京一家拟上市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中小券商拿到新的辅导项目的难度在提高,所以市场上很多机构都在通过更低的价格来抢客户,进而对全行业产生了影响。”

    “无论是股票还是发债,目前拿项目的难度都不小。”该人士坦言。

    第二个原因则是一些投行项目的资金来自于发行人,投行在其中更多扮演“通道”角色。

    “像华夏银行再融资这种项目,完全是原股东在认购增持,所以对投行来说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所以也有一定的价格空间。”“但对这种项目,大券商也会拼命争夺,因为规模很大,有利于提高各家券商在再融资领域的规模排名。”

    针对过低收费问题,有业内人士建议,行业自律组织可以考虑设定行业指导价,例如规定承销费率原则上不低于4‰。

    “证券业协会可以发挥自律监管功能,根据市场整体和项目成本情况,设定保荐承销费率的指导标准,比如现阶段不低于4‰,后续可以根据市场变化调整。”“这种指导价也并不是对投行定价的干预,投行仍然可以报更低的价格,但是要补充相应的解释和说明,以证明自身不存在恶意竞争的‘倾销’行为。”

    但亦有投行人士质疑认为,即便设定这一指导标准,券商仍然可以通过相关方法为发行人、相关客户提供返费。

    “安排指导价的作用可能不太大。”上海一家券商投行人士指出,“收费标准设定得更高,券商仍然有可能会通过返费的方式来规避监管,也就是表面上看承销费很多,但最后这笔费用可能再通过一个其他科目返给发行人,如果滋生出不规范活动,反而会进一步加重监管成本。”

    不过在2018年9月,证监会发布的公司债券日常监管问答(七)(下称监管问答)中,监管层已对返费问题的明令禁止进行了重申。

    “发行人和承销机构向投资者返费属严格禁止的行为。”监管问答表示,针对存在违规返费行为的机构,将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等手段进行打击,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作者微信:lw8346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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