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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人反被拘事件还原及最新进展 当事人回述事发经过

救人反被拘事件还原及最新进展 当事人回述事发经过
2019年02月21日 15:53 央视
原标题:救人反被拘事件还原及最新进展 当事人回述事发经过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这两天,一条求助微博引发广泛关注,发微博的用户叫“被冤枉的赵宇”,赵宇说,2018年12月26号晚上,他听到楼下有呼救声,下楼看见一位女邻居正被一名男子非礼,于是出手制止。拉扯过程中,赵宇踹了男子一脚,导致对方受伤,经鉴定,属于重伤二级。随后,警方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赵宇刑拘了十多天。这期间,赵宇错过了孩子的出生,接下来,可能还要面临刑事制裁,以及几十万的赔偿,想请求社会关注与帮助。

【福建福州 A2:“救人反被拘”事件】自称“见义勇为”小伙大喊“冤枉”

这是一条今年2月17号发布的微博,目前它的转发量已经达到60万次左右。为什么救人反被刑拘?赵宇是不是被冤枉的?事情的经过究竟是什么?

【福建福州 A2:“救人反被拘”事件】赵宇回述事发经过

2月19号晚上,记者与微博的发布者,也就是赵宇本人取得了联系。赵宇住在福州市晋安区的一处出租公寓,位于这栋公寓楼的五楼。赵宇告诉记者,2018年12月26日晚上十一点半左右,他和爱人在家里听到了4楼的呼救声。

赵宇:我和我老婆在家里打游戏,然后听到踹门声很响那种很用力那种,然后我们俩也没当回事,然后等过了一会就听到有女子喊救命,她是喊救命啊强奸啊快来啊,我快被人搞死了。

赵宇随即来到四楼,他看到,男子李某正把女邻居小林(化名)按在墙上,小林的舍友正在门口打电话报警。

赵宇:我就看那女孩被掐的这个,就是被那个男子掐在这个位置,然后在不断地打她,我看女孩快被掐死了,然后说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就把那男子拉开。然后就打我右颈动脉一拳和右胸一拳,然后他就是抓住这三个手指给我掰得就是成90度直角还要多,女孩拽着我,我没办法,然后我就踩了他肚子一脚,然后他就把手撒开,我把手抽出来。

据赵宇回忆,他把李某拉开之后,两人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他踢了李某肚子一脚,随后被小林拉开。

记者:那当天整个这个经过是大概多长时间?

赵宇:从我下去开始到,最长时间,就是说都不会超过四分钟。

记者:后来是因为你爱人叫你?

赵宇:对。

记者:那后面是就不清楚了?

赵宇:对,后来我就不清楚,我们就没有下去。

记者:他们有没有再上来找你?

赵宇:没有没有,一直都没有。

本以为事情已经平息,让赵宇没想到的是,两天后,也就是2018年12月28号下午,他接到通知,去福州公安局晋安分局做笔录。

赵宇:我说我那天我就知道他们打架,然后我救人了。然后他(民警)问我有没有拿凳子砸他,我说没有砸,(民警问)那你有没有踹他?我说我没踹,我说我是踩的。然后说那你有没有打他两拳?我说我没有打。

做完笔录后,赵宇被留在了派出所。次日,也就是2018年12月29号下午,警方带着赵宇回到案发现场,进行现场指认,随后赵宇就又被带回警局,并于当天以“涉嫌故意伤害”被送进看守所。

赵宇:因为那会儿就写着是涉嫌故意伤害,涉嫌故意伤害这个名义,然后我就在看守所里面了。待了13天吧。

据赵宇的爱人介绍,2019年1月10日她接到警方电话,通知她到警局,对赵宇进行取保候审。在此期间,他们也找了律师进行咨询。

赵宇:在问律师之前,我有去那个晋安分局那边去做笔录,然后那个李某,他是重伤二级,叫我签字。给那个律师打电话,就是咨询一下会怎么判罪什么的,得到的结论就是那个可能是在监狱里度过四年,还有20万到60万的赔偿。再一种就是说,正当防卫不会有什么事情,然后可能多少赔偿一点。

在看守所呆了13天后回到家中,赵宇一直担心律师所说的情况会发生,无奈之下发了微博求助。

赵宇:我觉得挺接受不了的,我救人为什么还这样对我,对于我来讲我是见义勇为,因为她不喊救命强奸我也不会去救她。

【福建福州 A2:“救人反被拘”事件】是救人?还是故意伤害?

看了记者对赵宇的采访,相信很多人都会产生跟赵宇一样的疑问,明明是救人,为什么反倒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拘留10多天?从事件发生,到赵宇被警方叫去问讯的两天时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李某被验出的二级重伤,是不是赵宇所说的那一脚所致?罪名的成立又有怎样的证人和物证呢?记者也采访了事件的另外两个当事人。

小林是湖南籍务工人员,记者2月19号跟她联系时,她还在老家还没返回福州。她告诉记者,在得知赵宇被拘留时,因为要赶着回家过年,她曾在2018年12月30日录了一段手机视频,回述了事件过程,留给了赵宇的家人。

案发当天是12月26日晚上23点35分左右,那个男的,打我的那个男的,跟在我后面,他要进我房间,我不让,我把门锁了,我在家里面,然后他在外面作死地踢门,然后一脚把门踹开,现在我那个房间上面都有脚印。踹门以后,他说要留下来过夜,然后我不同意,我把他推出去,推出去,他不出去,然后我就说,你不出去的话,我就报警。他就一把把我手机抢走,甩到地上。然后一个巴掌打过来,打到我这个右脸,现在这里是肿的。

据小林介绍,当时她的舍友也在家里,见情况不对迅速跑出去报警,她也大声呼救。

后来,他就企图要脱我衣服,要强奸。然后我拼死抵抗,后来赵宇他们,还有两个男的听到我呼救,然后跑过来。

按照小林的回述,把李某拉开之后,赵宇就回家了。没过多久,警察就来了,把小林和舍友,以及李某带回派出所做笔录。

我在做笔录,那个过程中我都快做完笔录了,然后那个男的(李某)就突然就说肚子不舒服,然后他打120去了医院。

小林告诉记者,他们是27号凌晨到派出所做的笔录,过程中李某因身体不适去了医院,她的额头、眼角也都有受伤。

他说如果你去验的话也只是轻微伤,然后我就觉得如果有?的话就没关系,就没必要验了,反正我事实摆在那里,那头确实起了一个大包,然后眼睛眼角那里被打,脸也被打肿了。//我就想着我把事情说明白,然后他确实是有这么几个情况,我想(警方)就是立案了吧?警察立案了就不需要我管了。

小林告诉记者,直到29日赵宇被刑拘,她才意识到案件发展出乎意料,随即去派出所跟进情况。

这么多天,派出所给我的结论就是,我天天有打电话去催,他就一直说,那个人(李某)受伤了,受伤到什么程度,也不说。也不告诉我,他说我没权知道,然后我说要他们逮捕人,他就说,那个还没出院,他说非要等他出了院才能逮捕。当时我没想到坏人逍遥法外,做了好人好事的人被关进去。

【福建福州 A2:“救人反被拘”事件】另一当事人李某说法大不相同

随后记者联系上案件的另一个重要当事人李某,对于当晚发生了什么,李某的说法和小林、赵宇不一样。

 

李某:他(赵宇)从旁边过来踢我一脚 记者:他踢你的时候你在做什么 我站在那里,站在门口那里 记者:站在门口做什么呢 我站在那里玩 记者:无缘无故他为什么会踢你? 我也不知道。

李某说,他和小林刚认识不久,事发当天,他请小林吃饭,后来又到酒吧喝酒,快十点才送她回家。

李某:我坐的士车,她叫我送她回家。

但小林的描述与李某相反。

小林:我先上车,他要跟上车,我要他下车他一直不下,跟到我家楼下然后我不让他上来,差不多就隔着一米远,他就一直跟在后面。

当记者问李某是否有强行留宿,李某否认,同时他也否认当天有动手打小林。然而,小林的舍友也目睹了事件经过。

李某:她说我是强奸她是不是,怎么可能,那时她家里还有个女孩子。

小林舍友:(李某)硬要赖在这里一样 赶也赶不出去,拿个水壶砸她,还打了她脸还是额头,动手的时候我才出去报警的。

据李某介绍,27日凌晨,他们三人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当时他觉得肚子痛,于是就被送到医院,检查后发现是肠子破裂,做了手术。他也做了伤情鉴定,属于二级重伤,于是就报了警。在李某报警后,警方于29日将赵宇刑事拘留。记者还了解到,在赵宇被刑拘期间,李某曾三次主动联系赵宇的父亲,想与他私了。

赵宇父亲(电话采访):都是李华主动找的我,让我跟他和解,就是我们家的孩子能少判点儿,他说意思是,我也不朝你要太多,就按国家规定,我的医药费是五万多,三年的务工费,你算算就是,一年务工费不得给人五六万,报费他点儿钱,这是他说的。

【福建福州 A2:“救人反被拘”事件】赵宇被以过失致人重伤罪移交检方

赵宇发出这条求助微博后,引起了广泛关注。昨天(20号)下午,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宇移交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注意了,2018年12月29号,赵宇进看守所的时候,涉嫌的是“故意伤害”,但是案件在补充侦查后,再度移送检察院起诉的时候,罪名已经改变了。

这几天来,记者曾多次联系岳峰派出所、晋安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晋安公安分局、福州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都以此案正在调查为由,不接受记者采访。

20号下午,记者也来到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了解情况。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福州市公安局晋安分局是在1月4号,以“涉嫌故意伤害”向晋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赵宇。1月10日,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也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从赵宇向记者提供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上可以看到,公安机关认为赵宇过失致人重伤案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月20号,公安机关再次向检察院移交起诉。晋安区人民检察院也通知了赵宇、李某等人前来接受审查核实相关情况。对于此前律师告诉赵宇的,有可能要面临大额赔偿和刑责,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这样的说法有失偏颇。检察机关表示,刑法鼓励公民见义勇为,如果是正当防卫,根据情节可从轻、减轻、甚至免除刑责。他们在办案过程中也会充分考虑这个情节。

【福建福州 A2:“救人反被拘”事件】案件最新进展:检方不起诉赵宇

今天(21号)凌晨1点多,福州公安部门首次公开向媒体回应,发布案情通报。经福州公安局晋安分局侦查,赵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经过进一步侦查,晋安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将赵某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福建福州 A2:“救人反被拘”事件】李某涉非法侵入 被监视居住

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已于2月19号在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监视居住,公安机关将视其病况采取相应法律措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A2赵宇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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