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闽景、王悦群委员:
管好“熊孩子”须群策群力
倪闽景委员
王悦群委员
正义网北京3月7日电(记者杨波)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了,怎么办?2018年,接连发生的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引起全社会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讨论。今天,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教委副主任倪闽景和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悦群,分别就罪错未成年人的管教处分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去年发生的几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着实让我吃了一惊!”采访一开始,倪闽景委员就发出这样的感慨。他告诉记者:“未成年人由于心智还不成熟,很容易受到外界的蛊惑和教唆,从而走上违法甚至犯罪的道路。如今的社会环境跟很多年前已经很不相同,现在大多数孩子很小就受到各种信息的冲击,知识储备和认知能力也与从前大不一样。有不少实施了违法行为的孩子,其实对法律规定一清二楚,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还按照很多年前制定未成年人相关法律的初衷一概宽容对待,显然不妥。”
针对这一现状,倪闽景委员认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建立精密的罪错未成年人研判机制,对罪错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心理状态、违法犯罪原因等进行深层次探究,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于普通未成年人也要加强前置性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和潜在危险因素,不要等到孩子真正出了问题才去管教和处罚。”
来自司法实践一线的王悦群委员对如何管好“熊孩子”也有自己的思考。她告诉记者,如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确出现了新变化。针对这些新变化新问题,今年2月12日最高检发布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专门对社会关注的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却犯了重罪的“熊孩子”怎么办的问题作出回应,提出“探索建立罪错未成年人临界教育、家庭教育、分级处遇和保护处分制度”。
“管好‘熊孩子’,需要形成合力,积极促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王悦群委员说。她同时认为,未成年人犯罪与家庭教育密不可分,建议尽快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明确家长职责。比如,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就探索建立了强制性亲职教育制度,促进监护人提高监护能力、改善家庭关系,充分发挥家庭应有的教育矫正作用。王悦群委员还建议对不能履行监护职责的,建立健全监护人替代管理制度。此外,还可以推广社区服务令制度,责令违法犯罪少年从事公益劳动或者到某一指定场所完成一定时数的无偿社会服务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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