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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侮辱烈士被诉,广东首例侵害烈士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男子侮辱烈士被诉,广东首例侵害烈士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2019年10月18日 12:12 新京报
原标题:男子侮辱烈士被诉,广东首例侵害烈士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

新京报讯(记者 周世玲)今日(10月18日),新京报记者从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获悉,一男子微信群侮辱消防烈士被起诉,该案于昨日公开开庭审理。据悉,此案系广东省首例侵害烈士名誉权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将择日宣判。

开庭现场。图片来源:中山市中级法院

中山市中级法院介绍,今年3月31日,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3名地方扑火人员在四川凉山木里县扑火行动中牺牲。4月2日,应急管理部、四川省政府批准这30名牺牲的同志为烈士。

4月2日,曾某对凉山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在微信群表述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该微信群有成员500名,有人批评了曾某的言论,后群内产生争执,曾某被群主踢出群。该群群友就曾某的不当言论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月4日,曾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中山市检察院发现该线索后立案审查,于7月23日向中山市中级法院提起公益诉讼。根据2018年4月27日公布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有关规定,中山市中级法院依法组成“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七人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审理。这是《人民陪审员法》实施后,中山市法院首例采取七人大合议庭审理公益诉讼案件。同时,该案是我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后广东首例烈士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新京报记者今日从中山市中级法院获悉,10月17日,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诉请法院判令曾某在国家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该案将择日宣判。

新京报记者 周世玲  编辑 白馗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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