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镇江10月18日电(通讯员徐亨华)存了大半辈子的积蓄就为了买一套房子,谁知竟是一场骗局。近日,经江苏省句容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句容市法院对刘某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3年,刘某在句容某村的房子被依法拆迁,其按规定也分到了两套房子。他喜欢打老虎机和买彩票,在外还欠了一屁股债,平时收入根本负担不了日常花销。于是在朋友朱某的“怂恿”下开始做起了“发财”生意。首先他把自己拆迁所得的两套房屋通过回购和出售的方式出卖,后将大部分房款交给朱某一起在外放贷,部分用于赌博。最后因为和朱某的种种债务纠纷,其放贷的钱无法收回,剩余房款也被其挥霍一空。
2018年左右,手头拮据的刘某想着怎么来大钱、来快钱。他想到之前出售房屋的过程,觉得“有机可乘”,于是就产生了卖房诈骗的想法。他找了一家中介,并将拆迁安置协议提供给对方,中介相信其确实有房屋待售后帮其在句容某某网上挂了卖房信息。不久,买家徐氏夫妇就主动联系了。刘某告诉中介自己拆迁在安置的小区分得一套122平的房子,但是房子还没拿到,可以找个同户型的房子给对方看看。他和中介带买家现场看了房屋后,商定房款价款80万,有两种交易方式,一种是先交百分之五十首付,再签订购房协议,拿房后付尾款,第二种是直接付全款,刘某在拆迁办找关系将房屋信息改成买家。最后徐氏夫妇选择了第二种。另外一头,刘某早已做好了准备,其事先在网上找了做假证的人帮其伪造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和通知书,又找了在游戏机室认识的王某(尚未到案)假冒拆迁办工作人员。
交易当天,他将徐氏夫妇和王某约至拆迁办,王某在徐氏夫妇面前假装是拆迁办的人,并帮忙完成一系列“交易手续”,徐氏夫妇也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落款时间写成2013年,意思是拆迁的时候就定好的。且在刘某的要求下支付给王某1万元,当作改名字的好处费。没过几天,徐氏夫妇就将80万房款全数打到了刘某账户,一切看似顺理成章,徐某夫妇认为静等拿房就可以了。
到了约定交房的时间,刘某一直以拆迁安置没办好,补偿款没下来等借口推迟拿房,最后直接联系不上了。这下徐氏夫妇发现事情不对劲,便又前往拆迁办询问情况,却被告知拆迁办根本没有一个王姓工作人员,意识到被骗后向公安机关报警。2019年1月,公安机关将刘某抓获归案,这才发现刘某之前也用过中间人介绍、谎称要出售拆迁安置房等类似手段诈骗作案过2起,诈骗金额总计高达16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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