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张家界: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阶段性成果

张家界: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阶段性成果
2019年12月10日 09:02 三湘风纪网
原标题:张家界: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阶段性成果

  根据张家界市委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张家界市纪委市监委会同32家市直部门,对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予公布,分别是:

  1.扶贫部门牵头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约谈了问题突出的8个区县行业扶贫单位、10个乡镇(街道)。组织开展扶贫领域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大排查、大整治、大管控”,排查项目41596个,排查出问题2988个。开展“两不愁三保障”拉网式排查整改,全市失学辍学32人、村卫生室空白村161个、四类对象住危房的1908户、饮水安全问题281户的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2.教育部门对全市243所中小学校(含幼儿园)2016年至2018年学生食堂经营管理情况开展检查,查处违规列支资金3203.64万元,退还学生伙食费1007.60万元。制定下发了《张家界市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对199家存在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清理。全面清理中小学及教师工作负担,严禁中小学校组织参加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

  3.卫健部门推行网上预约挂号、检查等服务,有效解决挂号排队、看病等候及检查排队时间长问题。实施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措施和一站式服务。免费对120952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体检。组织1920万元资金进行行政村卫生室建设,已消除“空白村”。进一步落实家庭医生签约及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建立慢病签约清单台账。

  4.医保部门对全市23家医保协议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突击检查,对5家医院暂停医保服务协议,行政约谈、整改12家,追回医保基金2446.05万元。对违反医保协议的1家药店给予5万元的处罚。对6起欺诈骗保投诉举报及时处理,追回基金0.43万元,处罚1.89万元。全市建档立卡户参保率10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一站式结算政策37048人次。

  5.住建部门对公租房保障对象审核和分配过程中把关不严或优亲厚友问题进行清查,发现不再符合入住资格及超过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共905户。入户核查90385户,确定四类重点对象2148户。督促15个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7份,停工通知书47份,执法建议书3份,约谈无证施工项目建设方及施工方24个,立案16件。

  6.水利部门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新增农村通自来水人口3.65万人。对全市水库的“四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排查出问题43个,已全部整改。

  7.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等部门,监督抽检食品4335批次,对市城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食用农产品每日开展快检,及时公示结果。联合开展“护苗行动”、“护老行动”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行动,查办食品案件305件,货值63.61万元,处罚没款325.65万元。关停取缔无证生产经营33家,集中销毁不合格食品625批次、药品389批次、医疗器械39批次,共计18.79余吨,货值58.8万元。

  8.生态环境部门对88家涉大鲵自然保护区水电站分类施策,取缔关闭86家。开展畜禽水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188家畜禽养殖场建立污染台账。1500家餐饮店限期完成油烟净化器的安装。受理投诉825件,办结821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厨垃圾和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现已整改到位。

  9.民政部门清退不符合条件低保对象153户284人,将符合低保条件的40名残疾人纳入低保,新纳低保对象1736户3032人。为桑植县建档立卡户购买了41万元政府扶贫救助保险。3家儿童福利院已入住儿童133名。对30家敬老院和福利院食品安全进行检查,指出问题90个,下发整改通知书24份。

  10.农业农村部门检查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农兽药经营门店3187家次,查处问题51个,立案10件。关停屠宰场4家,停业整改5家。检测种植业产品农药残留7567批次,抽检兽药残留320批次,抽检“瘦肉精”1314批次。抽检种子、农药81批次、40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落实涉农机补贴资金4079.1万元。

  11.发改部门开展项目审批检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收到交办问题3726个,已整改到位3725个。全市新建公共服务设施96个,设立社区管理机构217个、基层党组织12个,建设扶贫车间66个,吸纳搬迁劳动力772人,劳动技能培训7630人。

  12.交通运输部门开展出租车整治行动,查处违规巡游出租汽车6起,处理投诉52件,立案查处出租车不打表、拒载等违规行为53起。开展路政专项整治,在国省县道干线,拆除非公路标志(横幅)83块(条)、制止摆摊设点64处、清除堆物放料115处,清理公路两侧种植物40平方,清除堵塞公路排水沟3处58米,拆除临时棚点1处。

  13.公安部门公开处理违章程序和标准,方便办理业务。核查食药违法犯罪线索50条,侦办食药类刑事案件19起,移送起诉34人。开展联合执法90余次,办理涉旅刑事案件2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6人,打击制作贩售假导游证窝点1个,处罚旅行社2家,办理涉旅行政案件121起,行政处罚162人,行政拘留125人,行政警告35人,罚款2人。

  14.文旅广体部门推出“六条承诺”,国庆期间,检查团队69个,调查旅行社21家,立案21家。对7家演艺场所组织价格公议。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43 件,处罚旅行社70家次、从业人员58人次,罚款259.84万元。受理涉旅投诉102起,办结率99%,游客满意率98 %。

  15.统计部门组成5个质量核查组入户核查553家单位,向各区县反馈疑似错误和奇异值数据27529条。对13家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4起,警告1起,责令改正3起。

  16.残联对惠残政策和助残资金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6个乡镇7个村核查整改到位,追回违规拨付助残扶持资金1万元。联合教育部门通过随班就读、特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帮助已办证的适龄残疾儿童完成入学,残疾儿童入学率达94%以上。

  17.林业部门加强林业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抽查6家基层林业单位,当场反馈问题,督促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的监督管理。

  18.财政部门对民生资金申报、拨付和使用过程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查找民生资金审核把关不严、拨付不及时等问题。牵头抓好“互联网+监督”升级平台村级财务统一软件和惠民补贴“一卡通”建设,督促扶贫和民生资金、项目在“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公开公示。

  19.银监部门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完善消保机制,落实信访投诉“三专”工作机制,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合法权益。

  20.检察院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837件、重要案件信息44件、法律文书741份。对涉案款物处理情况开展专项清理,将2起案件的案款退还给当事人。依法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0份、提出检察建议24份。对8位当事人进行现场回访,未发现送达相关文书有迟延、违反程序法的情况。

  21.法院贯彻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二条禁令”,在系统内开展深度自查,对全院干警及书记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化涉诉信访问题的源头治理,推动“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22.司法部门对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进行专项检查,依法依规进行司法鉴定。制定《张家界市胜地公证处减免公正收费的规定》,规范减免公证收费。

  23.自然资源部门围绕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同步推行线上和线下申请,并在办事大厅和网站公示公开。完善矿区排水系统,对废碴堆进行平整覆土绿化,建挡土墙520米,浆砌水沟220米,植草50亩,植树1万多棵。督促露天开采严重破坏沿线生态环境的10家矿山在年底前全部关闭。

  24.工信部门进一步完善联系帮扶企业工作制度,提高项目申报的透明度,对全市困难企业做到集体知晓、集体决策,隔断了优亲厚友的渠道。

  25.商务部门出台招商引资行为十二个严禁,对招商引资人员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分配专项资金。

  26.应急管理部门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款物的相关制度和办法,强化对救灾款物的跟踪审计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救灾款物的来源、数量、种类和去向,接受群众监督。

  27.人社部门开展公益性岗位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场抽查审核公益性岗位人员455人、65个用人单位、召开座谈会11次。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称评审中实施全程监督。

  28.审计部门完成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30个。建设单位送审工程造价12.38亿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10.57亿元,审减1.81亿元。移送审计问题线索4起,立案查处1人。

  29.科技部门加强对项目立项、实施和管理全过程监督,对拟立项方案进行廉洁性评估。集中财政科技专项资金支持有发展潜力的科技创新项目,克服“小而散”、碎片化问题。

  30.宣传、网信、海关等部门配合市场监管等11家部门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张家界市纪委监委)

张家界
新浪新闻公众号
新浪新闻公众号

更多猛料!欢迎扫描左方二维码关注新浪新闻官方微信(xinlang-xinwen)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2675637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19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