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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分区分级防控疫情怎么做,中央将进行指导

各地分区分级防控疫情怎么做,中央将进行指导
2020年02月24日 23:01 新京报

  原标题:各地分区分级防控疫情怎么做,中央将进行指导│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 沙雪良)在甘肃、辽宁、广东等六个省份陆续降低疫情响应级别后,2月24日召开的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出,下一步要指导各地在省级层面加强疫情态势研判和全面细化部署,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2月24日,国务院总理、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克强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对湖北省和武汉市的疫情防控进一步部署,并指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以来,各地高度重视,部分省份根据本地疫情形势变化已研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下一步要指导各地在省级层面加强疫情态势研判和全面细化部署,以县域为单位采取差异化防控措施,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2月21日至24日,甘肃、辽宁、贵州、云南4省先后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山西、广东由一级调整为二级。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健康经济研究室主任陈秋霖认为,目前,全国除湖北省外,各地区已全部进入散发阶段,具备降低响应级别条件,当前的主要压力在于疫情防控前提下的复工复产。

  “复工复产工作需要几个保障基础,包括疫情趋势、心理状态、政策空间及经济政策问题等。”陈秋霖提出,从公众心理角度和复工复产所需的正常秩序角度考虑,分级分类防控措施应当及时推广落实,各地应尽快进行响应级别的调整,精准实施防控措施,让群众不再谈“疫”色变。

  陈秋霖观察发现,此次疫情防控,最早启动 I 级响应的浙江省和广东省,从新闻看,应该是省级自主决定的。最早降低响应级别的甘肃省和辽宁省,从新闻看,也应该是省级自主决定的。陈秋霖认为,降低响应级别有相应的政策空间和依据。不过针对公共卫生危机响应的规定,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标准和按规定执行。

  陈秋霖提出,由中央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省,有助于全国下好疫情防控“一盘棋”。当前需要回归相关预案规定,由国务院统一部署全国除武汉以外地区的一级响应解除问题,同时各省进行研判是否直接降低到三级响应,并进一步分类评估,对不同地市的不同区县解除三级响应,按区县进行分类防控。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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