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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下小所好办事?有这个念头的已经被抓了……

乡下小所好办事?有这个念头的已经被抓了……
2020年03月23日 17:50 浙江省政府网站
原标题:乡下小所好办事?有这个念头的已经被抓了……
来源:衢州公安

3月18日14时许,开化县公安局村头派出所办证大厅来了一名年轻男子张某男,陪他一同前来的是一名待产的孕妇张某女。张某男向辅警戴丽英表示自己想要处理12分的违章。

通过查询,戴丽英发现张某男是云南人,违章的车子是杭州某租赁公司的,而违章地点却在江山。这让戴丽英起了疑心,但张某男连忙解释称:年前在杭州租了车子,去江山看朋友的时候违章了,现在车子还给租赁公司,但需要处理完违章,公司才能退押金。自己是村头镇某企业的新入职员工,想着就近处理。

随后,戴丽英打开违章抓拍照片,发现驾驶员面貌较为模糊,但大致轮廓和发型和张某男有些不同,便向张某男确认是否是本人。张某男边说着自己刚换了发型,边掏出手机给戴丽英看不久前的照片,该照片所显示的男子发型与违章照片中的一致,且拍摄时间在违章时间的前两天。

为了谨慎起见,戴丽英让其出具租赁合同,张某男又称合同在老家,当戴丽英要求联系租赁公司时,一旁自称同事的张某女提供了联系电话,戴丽英联系了该租赁公司,仔细核对信息,与该男子所述一致。

整个过程中,戴丽英敏锐的感觉到对方的神色紧张、言辞闪烁,于是,她一边给张某男做业务,一边将信息交给分管流动人口登记的民警核实,民警核对信息发现该人员并没有在他说的村头某企业上班,于是和其本人再三确认,此时真相便再也瞒不住了。

随后通过一系列核查盘问,张某男承认自己不是驾驶违法行为人,他是被“同事”张某女带来卖分赚钱的。看着事情瞒不下去,张某女也承认,汽车租赁公司的电话不是真的,而是找人安排好的,他们一大早从衢州出发,想着找个乡下小所好办事,就一路导航来了村头派出所,一路上他们想好了可能发生的情况及应对方法,但还是暴露了。

两名嫌疑人最终对组织买卖分违法犯罪并获取利益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村头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对张某男、张某女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天、罚款300元的处罚。

案件的相关违法线索正在进一步深挖当中。

温馨提醒:

买分卖分违法行为

一经查实将依法严惩!

对买分、卖分行为定性为“以欺骗手段影响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办案”,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

对中介人员利用群众不熟悉交通安全法规,谎称需扣分骗取中介费用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以诈骗行为处罚;

对伪造证件虚假注册网上车管所信息处理交通违法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以伪造公文证件处罚;

上述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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