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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蒙阴:检答网成为司法办案“智库”

山东蒙阴:检答网成为司法办案“智库”
2020年03月29日 08:53 正义网
原标题:山东蒙阴:检答网成为司法办案“智库”

“检”你所需 “答”你所问

  山东蒙阴:检答网成为司法办案“智库” 

  正义网讯(记者匡雪 通讯员徐魁)“离婚后翻建的新房能否用于清偿另一方婚姻存续期间的个人债务?”近日,山东省蒙阴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赵坤和李尊鑫正围绕一起执行监督案件的焦点问题进行讨论,但经过一番激烈讨论两人意见仍然相左,没有达成一致。

  这时,李尊鑫提议,到检答网上咨询一下。很快,检答网的专家组就给出了“可以清偿”的建议,并且列出了详细的法律依据,一场争论就此平息,为案件的办理指明了方向。

  这是蒙阴县检察院学用检答网来指导办案的一个生动实例。如今,办案遇难题、法律适用把握不够精准就到检答网上找答案,已经成为蒙阴县检察院干警的一种共识。通过检答网的帮助,该院获得指导实际办案达40余件次。

  “为了让干警善用、爱用检答网,我们通过集中培训与各部组织开展‘微课堂’的形式,举办了检答网应用培训,院领导带头学用,现在检答网已经成为学习和办案的良师益友。”该院检察业务管理部员额检察官程明岗说。

  2019年6月,蒙阴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闫长福办理了一起在农用地、河道内非法取土采砂类案件。犯罪嫌疑人徐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其自家栗子园内采挖风化砂对外出售,案发时被查扣风化砂2.59万立方米,价值35万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采挖河沙、海砂的行为达到构罪标准的依法认定为非法采矿罪,但是对于在河道、海域之外采砂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采矿罪没有明确规定。带着这个问题,闫长福打开了检答网。

  检答网给出了“如果既构成非法采矿罪又符合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构成要件,则两者属于竞合关系,依法择一重定罪处罚”的建议。随后,闫长福又检索了相关类似案件,对于这起案件的办理有了答案。经蒙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9年11月13日,蒙阴县法院以非法采矿罪判处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万元,涉案风化砂依法予以收缴。

  “检答网给出的答案准确、高效、权威,对于指导我们办案确实帮助非常大,我现在经常到这上面来学习”。闫长福对记者说。

  方便快捷的操作,高效务实的文风,权威规范的回答,蒙阴县检察院全院干警已成功被检答网“吸粉”。现在,检答网已经成为干警凝聚法治思维,指导服务办案的智囊团。

  “检答网内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解答及时权威,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检答网的培训推广力度,引导干警积极、高效、规范地用好这个‘智库’,推动各项检察工作科学、健康发展。”蒙阴县检察院检察长神合广说。

蒙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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