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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法院:村民土地被占三年  强制执行一朝还

浦北法院:村民土地被占三年  强制执行一朝还
2020年04月02日 08:51 广西法院网
原标题:浦北法院:村民土地被占三年  强制执行一朝还

    日前,广西浦北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闹带领执行干警到浦北县北通镇执行现场,对一起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排除妨害纠纷案,依法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有力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院执行威慑力。

无效合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转让无效遭执行

2017年年底,北通镇村民古某与吴某等十四名村民口头协议,约定将其一块责任田面积0.07亩转让给吴某等十四名村民修路,双方约定转让价格,并约定了先修路后支付转让费的方式。协议达成后,吴某等十四名村民于2018年在该责任田上完成修路工程后,双方就转让价格计算标准产生分歧,从而引发纠纷。后双方经过北通镇司法所等部门调解未果,2018年7月4日,古某诉至浦北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其与吴某等十四名村民约定的合同无效,并要求恢复土地原状。浦北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古某与吴某等十四名村民约定的合同无效,并限吴某等十四名村民于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恢复土地原状。吴某等十四名村民不服一审法院判决,遂上诉至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查明后,依法作出维持一审法院原判的判决。

2019年12月,古某向浦北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等十四名村民送达了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甚至还跟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游戏。

三赴现场:申请人突发疾病  执行人员协助医护抢救

自接到该起强制执行案件后,浦北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立即前往现场进行查勘,并在执行现场及被执行人所在地村委会张贴执行公告,限被执行人于期限之内恢复土地原状。执行法官还逐一与被执行人吴某等十四名村民沟通,当得知被执行人对法院生效的判决结果心存芥蒂,便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向被执行人吴某等十四名村民释法明理,耐心地做其思想工作和劝说,希望被执行人能主动履行义务。然而公告期限届满后,被执行人一直拒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为了保证执行案件有效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带领执行人员第二次赶赴现场,对被执行标的物土地进行察看、测量并制定相应的执行方案。时遇在旁观看的申请人古某缓慢蹲在地上,五指成爪撑地,低着头,脸面露出痛苦之色。在旁的执行人员细心地发现,申请执行人古某突发疾病的异常情况后,立即停下手上的工作,一边采取简单急救措施,一边联系120救护车,并及时申请执行人古某通知家属。在现场法院执行人员的帮助下,申请执行人古某被第一时间送往医院施救。后法院执行人员得知,申请执行人古某原本患有慢性病,现场突然病发,幸亏抢救及时,已转危为安。

次日,执行法官第三次赴执行现场,顺利完成对该土地的测量和执行方案制定等强制执行的前期准备工作。

排除防害:占用土地三余载  强制执行一朝还 

经过三次现场勘查,以及前期精心准备和精密部署,3月24日,该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闹带领执行干警对该起排除妨碍纠纷案进行了强制执行。

在执行现场,该院执行干警拉起隔离带,机器轰隆,被占用三年之久的土地在执行法官、司法警察的团队协作下,在村委干部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古某被占用的土地得以恢复原状。强制执行当天,申请执行人古某因仍在医院接受治疗不能来到执行现场确认,便让其子女到现场,通过手机发送现场照片给予确认,古某还在电话里不停对执行法官表示感谢道谢。至此,该起因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排除妨碍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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