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
2020年05月12日 20:15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网站

  原标题: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

  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紧急通知

  内防指电〔2020〕37号

  各盟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工作组、成员单位:

  近日,吉林省吉林市、湖北省武汉市、辽宁省沈阳市等部分地区发生了本土聚集性疫情,疫情风险等级再次调整为中、高风险。鉴于国际疫情风险持续和国内本土疫情局部反弹的情况,为进一步压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管控责任,精准做好输入性疫情防控工作,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关注从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的吉林省吉林市舒兰市、丰满区,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等地区进入我区的人员。各级指挥部社会管控组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入区人员信息,及时通报各级指挥部及相关部门、单位、社区(嘎查村),对所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以最快速度落地查人,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二、对从湖北省和武汉市的低风险地区进入我区的人员,在落实“五个一律”的基础上,再增加1次血清抗体检测。

  三、密切关注从中、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的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岗区、道里区、呼兰区、阿城区、木兰县,牡丹江市绥芬河市、西安区;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北京市朝阳区进入我区的人员,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调整重点地区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通知》(内防指电〔2020〕36号)要求执行,凡健康通行码“绿码”且持有前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学;对健康通行码“绿码”但不能提供核酸检测证明的,入我区24小时内须进行1次核酸检测,对核酸检测阴性者,可正常复工复产复学。

  四、对所有入境人员(包括经区内口岸和区外口岸入境我区)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管控措施严防新冠肺炎疫情输入传播扩散的通知》(内防指发〔2020〕82号)要求,执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2次核酸检测+1次血清抗体检测”的管控措施。

  五、今后,国内疫情风险等级由低风险调整为中、高风险或中、高风险调整为低风险地区进入我区人员,各地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2020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疫情新冠肺炎
新浪新闻客户端
新浪新闻客户端

扫描左侧二维码下载,更多精彩内容随你看。(官方微博:新浪新闻

图片故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