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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偷夜间路边大货车的柴油 两只"油耗子"被起诉

专偷夜间路边大货车的柴油 两只"油耗子"被起诉
2020年05月12日 10:06 正义网

  原标题:专偷夜间路边大货车的柴油 两只"油耗子"被起诉

  正义网桂林5月12日电(通讯员卿燕飞)有人专偷夜间停放在路边的大货车的柴油,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两名“油耗子”提起公诉。

  杨某一、杨某二在2016年就曾因盗窃货车柴油被判过刑,刑满释放后,二人无正当职业,赚不到钱,又打起了盗窃货车柴油的歪主意。2019年12月初,杨某一找到杨某二,商议一起在桂黄公路上盗窃路边过夜货车柴油,二人一拍即合,随即分工:杨某一为盗窃柴油购买面包车并将内部进行了改造,将偷油使用的油泵、胶管、电瓶、塑料桶组装,放置在面包车内,杨某二驾驶面包车与杨某一共同寻找作案目标,找到作案目标后,杨某二负责望风,杨某一负责撬开货车油盖并抽油。

  检方指控,杨某一、杨某二用同样的方式,在2019年12月10日、11日凌晨3时许,盗窃了停放在灵川县三街镇中国石化龙门加油站内的蒙某大货车内约500升柴油、易某大货车内约300升柴油,2019年12月23日凌晨4时许,盗窃了停放在灵川县八定大酒店往西二环方向路口100米处俸某大货车内约600升柴油,盗窃所得的柴油被低价卖给了过路的司机,二人得赃款人民币3000余元。经物价部门鉴定,三辆货车损失共计人民币7788元。杨某一、杨某二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二百六十四条,构成盗窃罪,二人在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是累犯,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油耗子大货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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