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宜州法院:集中宣判13起毒品犯罪案件,15名被告人获刑

宜州法院:集中宣判13起毒品犯罪案件,15名被告人获刑
2021年01月14日 08:21 广西法院网

  原标题:宜州法院:集中宣判13起毒品犯罪案件,15名被告人获刑

  2021年1月13日上午,河池市宜州区人民法院对13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一审宣判。宜州区政协委员、宜州区禁毒办干部到庭观摩庭审。

  

  陈某康、孙某、何某君贩卖毒品案

  2020年8月5日,被告人陈某康电话联系孙某后,将20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孙某,获款5000元。8月6日,陈某康又将10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孙某,获款2500元。

  9月23日,公安人员将陈某康抓获,在其住所内查获净重4.26克的含甲基苯丙胺、氯氨酮的毒品1包和净重2.17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包。

  2020年9月23日,被告人何某君通过手机微信联系被告人孙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后,孙某在约定的交易地点将1克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何某君,获款600元。

  2020年9月13日、9月14日,吸毒人员莫某两次通过手机微信联系被告人何某君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何某君分两次共将2小包毒品甲基苯丙胺贩卖给莫某,获款200元。

  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康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五百元;被告人何某君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五百元。

  覃某景等11人贩卖毒品案

  2020年7月28日,被告人覃某景将1小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贾某,获款50元。7月29日,覃某景将2小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吴某,获款200元。8月21日覃某景被公安人员抓获,从其身上查获净重0.07克的毒品甲基苯丙胺1小包、净重共0.18克毒品海洛因3小包。

  2020年10月10日,被告人谢某华应罗某请求帮忙购买毒品海洛因,谢某华为牟利而同意,为罗某向他人代购了毒品海洛因1.5克,从中赚取差价200元。

  2020年10月14日,被告人罗某明将1小包毒品海洛因贩卖给吸毒人员欧某,获款100元。2020年11月11日,被告人覃某勇2次共将3小包毒品氯胺酮贩卖给吸毒人员甘某,获款1100元。

  另外8起案件的被告人亦均为零包贩毒,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覃某景等11名被告人犯贩卖毒品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至三千五百元不等。

  

  黄某凯容留他人吸毒案

  2020年10月22日,被告人黄某凯容留吸毒人员邱某、黄某、吴某等人在其家中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后黄某凯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黄某凯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宜州

热门推荐

新浪热榜

微博/微信扫码去APP查看

新浪新闻意见反馈留言板 400-052-0066 欢迎批评指正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