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考试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琼交运输〔2019〕531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6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1年3月1日起,出租汽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一律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我处运政服务大厅窗口进行报名。不设代理报名点,不再受理单位、个人代报名。 报名需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及复印件;2张白底2寸彩照;“交通有我”APP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二、自2021年3月1日起,不再组织开展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以外的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具备培训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根据《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开展培训。驾驶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的,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颁发《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驾驶员持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结业证书》向我处申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为给驾驶员提供便利,申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可直接在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申请,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与我处对接办理;也可由本人持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结业证书》、2张白底2寸彩照,到我处运政服务大厅窗口办理。 目前具备培训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条件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海口海星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地址:龙华区南海大道32号原汽车南站,联系电话:0898-65889011。 三、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由本人持相关证件到我处运政服务大厅窗口进行报名。提交材料、办理程序不变。 四、我处报名地点:美兰区怡心路10号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运政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898-66291208。 五、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申领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驾驶员勿轻信收费代办等中介行为。
海口市道路运输管理处 2021年2月26日
热门推荐
新浪热榜
微博/微信扫码去APP查看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520066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1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