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北京电特派记者莫艳民、郑杰、栗新风报道:“办了错案冤案,就要追究其责任!”前天,参加全国人大的广东代表志广提出,法院、检察院应该建立起一个严格的“错案冤案责任追究制”,这对于办案公正和提高办案人员素质是非常必要的。 志广是在审议“两高”报告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国家可以说是赋予了法院“生杀予夺”大权,如何用好这种权利而不使它变样,除了一般的岗位责任制外,法院应该在内部严格执行“错案冤案责任追究制”,真正做到公正执法,做好“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 1996 - 2001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