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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丰雷 通讯员陈明)记者昨日从深圳宝安区检察院了解到,宝安区检察院本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实行公诉案件审理改革,被告认罪的可以简化审理程序,此项改革落实后大大提高了公诉案件审理效率。 据了解,公诉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是对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在被告人作有罪答辩的前提下,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定、充分的基础上,建议法院简化部分审理程序和内容,快速审结案件的创新做法。在庭审这些案件的过程中,被告人可以不再就已认同的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作供述和辩解,控辩双方在出示、宣读证据时,可以仅就证据的情况作简要说明,不必出示、宣读证据的详细内容,对于证明同一事实或内容的多个证据,控辩双方可以一并出示,一并发表意见,在辩论方面,控辩双方的辩论意见可以集中在量刑方面。(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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