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殉职警察朱洪福被追授公安一级英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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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5日09:20 法制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宋海英、于胜强、记者郭毅) 3月9日,公安部部长贾春旺签发命令,追授黑龙江省虎林市公安局第二边防派出所驻所刑警中队中队长兼副所长朱洪福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称号并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2001年2月16日晚,朱洪福在派出所加班后回家途中,发现两名形迹可疑的人,便上前进行盘查。刚刚实施了抢劫犯罪的这两名歹徒见状仓惶逃窜。朱洪福向前一把将其中一名歹徒抓住按倒在地,并鸣枪示警,另一名歹徒见同伴被擒,反身回来举刀刺向朱洪福,朱洪福一边死死压住身下的歹徒,一边果断向冲上前来的歹徒开枪还击,将其击伤。这时,被朱洪福压在身下的歹徒趁机拔刀刺中朱洪福,中弹的歹徒也举刀向他刺来,朱洪福强忍伤痛又开枪击中受伤歹徒胸部。这时,朱洪福子弹打光了,身上有严重的刀伤,但他死死抓住歹徒不放。歹徒共向朱洪福连刺四十余刀,朱洪福不幸壮烈牺牲。
朱洪福长期战斗在公安基层第一线,恪尽职守,清正廉洁,秉公执法,无私奉献。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他曾先后4次受到虎林市公安局嘉奖,两次被鸡西市公安局授予“全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并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前不久,朱洪福被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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