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国企改制合谋侵吞公款 广东中山挖出贪污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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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03月15日10:07 南方网
本报讯原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公司经理郑锦锐(正科级)、副经理张伟熙(副科级)、业务经理汤建深、会计李晓彤,以及该公司下属华景山庄经理郑凯萍等5人利用职务之便,趁国有企业改制之机贪污公款450万元的“窝案”经中山市反贪侦查部门层层抽丝剥茧,真相大白。
1997年7月,犯罪嫌疑人郑锦锐、张伟熙、汤建深、李晓彤、郑凯萍5人在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公司改制为“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前,采取伪造卖楼协议和伪造卖楼地皮“损失赔偿”手段,偷梁换柱地从原公司现金账户上套取现金180多万元。作案得逞后,5名犯罪嫌疑人又伪造商品房购销合同,以支付“损失赔偿”款的名义,套取原公司资产260多万元。前后两次作案共计450万元,均被郑锦锐等人作为赔偿款项从国有企业的账上列支。随后,郑锦锐等人又将450万元资产分别以郑锦锐占35%,张伟熙占20%,汤建深、李晓彤、郑凯萍各占15%的比例,作为改制后各自到中山市华侨房屋建筑有限公司的股份入股,据为己有。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南方日报李一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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