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洪志的又一血债--评“法轮功”自焚者刘思影猝死
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3月18日23:4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3月18日电 十二岁的刘思影由于受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蒙骗,痴迷邪教“法轮功”,为求“圆满”而自焚。由于烧伤过重,虽经医务人员全力抢救,仍没能将她从邪教“法轮功”的魔爪中解救出来。刘思影的死,是李洪志及邪教“法轮功”残害生命、毒害青少年的又一血债,再一次充分暴露了“法轮功”泯灭人性、践踏人权的邪教本质。
李洪志蒙骗“法轮功”痴迷者的“天国世界”,没能让小思影真正拥有美好的未来,却过早地夺去了她年幼的生命。这就是李洪志鼓吹的“圆满”,这就是刘思影向往的“铺满金子的天国”。血淋淋的事实充分表明,李洪志鼓吹的走向“圆满”、“天国世界”之路,实际上是“法轮功”痴迷者通向死亡之路。李洪志欠下的这一笔笔血债,一定要彻底清算。
邪教不除,国无宁日,家无宁日。惨痛的事实再次给至今仍痴迷“法轮功”的人员敲响了警钟,为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为了自己和亲人的幸福,应该赶快觉醒,尽早回到美好的现实生活中来,不要再充当李洪志及“法轮功”的“殉葬品”了。执迷不悟、追随邪教,到头来只能是祸国殃民毁自己。
铲除邪教,就是保护生命;抵制邪教,就是保护自己。为了千千万万个孩子的健康成长和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康,全社会都要积极行动起来,清除邪教“法轮功”的流毒;人人都要从我做起,热爱生活,珍爱生命,共同创造一个祥和、安定的社会环境。(完)
【相关论坛】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