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蒋艳萍涉嫌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长达7个小时的公审。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提供了大量指控蒋艳萍受贿的证言、证据,而蒋艳萍则对公诉人提供的证言、证据一一反驳、否认。
走上被告席--她看上去显得极为镇定
昨天上午9时,审判长宣布开庭。蒋艳萍在两名女警的解押下走进法庭的被告人席,一名女警解开了她的手铐。蒋艳萍站立未坐,看上去显得极为镇定,一双大眼睛注视着前方。
公诉人首先宣读了长达20页的起诉书,详细列举了蒋艳萍受贿、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事实。由于蒋艳萍案牵涉人员众多、涉案资金巨大,证据、证言众多,需要庭审3天。昨天开庭主要指控蒋艳萍犯受贿罪。
反驳受贿罪--“姐妹间经济往来很正常”
法庭调查一开始,公诉人和被告人、辩护人之间就展开了唇枪舌剑的激烈交锋。在上午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蒋艳萍在涉嫌犯罪时间,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展开激烈交锋。而蒋艳萍总是用“可能”、“好像”、“记不清了”等词来抵挡,并不承认公诉人对她的指控。
由于在蒋艳萍涉嫌受贿罪中,光收受吴有恒、蒋兰萍的贿赂就被指控有219万多元,所以法庭调查中,双方着重就此展开了针锋相对的辩论。公诉人指控蒋艳萍先后两次收受吴有恒、蒋兰萍3万元港币的贿赂,并出示吴有恒、蒋兰萍的证言等证据。但蒋艳萍在法庭陈述中说,不是自己主动打电话给妹妹蒋兰萍说没钱用了,而是自己在美国返回长沙途经香港和在港学习期间,蒋兰萍打电话给她,要她给吴有恒买几件衣服回来,蒋艳萍说没带多少钱,蒋兰萍和吴有恒即通过朋友先后两次共给了蒋艳萍3万元港币。蒋艳萍还振振有词地说:“姐妹之间经济上的来往是人之常情嘛,难道这也算受贿?”
否认有合谋--“陈作贵是一个撒谎专家”
下午1时30分接着开庭时,蒋艳萍对公诉人指控她与勾搭成奸的原省计委副主任陈作贵合谋收受吴有恒、蒋兰萍100万元贿赂极力否认。蒋艳萍说:“我觉得公诉人指控我收受100万元不是事实,我从来都没有收过吴、蒋100万元钱,起诉书上说我与陈作贵合谋,我从来都没有和陈作贵共谋,陈作贵的证言不是事实,是推卸责任,陈作贵是一个撒谎专家!”蒋艳萍此话刚落,立即引来旁听群众一片哗然,但很快又肃静下来。蒋艳萍还指责陈作贵在证言中“把自己歌颂得那么好,那么廉洁,我从来都没说过要送房子给他”。蒋艳萍的辩护人也指出,陈作贵的证言不能说明蒋艳萍与陈作贵共谋犯罪事实,最多是蒋艳萍想向陈作贵行贿。针对被告人反驳,公诉人又出示数份证言证据。
下午5时3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第二天上午8时30分继续开庭公审。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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